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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自学考试
首次开考义务教育专业
非学历教育学时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
□晚报记者 张竞昳 实习生 赵文静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自学考试将首次开考义务教育专业,在职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提升与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的试点工作也将同时展开。也就是说,今后参加过在职非学历培训的中小学教师,将更方便取得自考本(专)科学历。
据悉,此次我省开办自考义务教育专业,将通过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助学。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可计算在内,教师最多将免修12学分的选修课程。同时,参加义务教育专业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的,也可按1学分折合16学时的比例,记入当期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学时。
为减轻教师负担,避免重复培训,省教育厅规定,参加过县级(含县)以上组织的教师非学历培训成绩合格的,可按16学时折合1学分的比例折算为义务教育专业的学分,免修不超过12学分的选修课程;完成学习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免于接受最新一周期(2009~2013年)的继续教育学习。
按照省教育厅时间安排,9月10日前,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将申报成立县级“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并做好义务教育专业的招生咨询、学员报名、注册、管理等各项具体实施工作,为学员提供便利的学习环境和条件。每次考试由“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为“注册学员”统一办理报考手续,不接受个人单独报考。
首次考试定于明年的4月进行,中小学教师的具体报考等事项,可与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电话为0371—69691798。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