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为什么现在媒体会广泛使用“逼格”这个词语,且将其作为偏褒义的词?合适吗?
知乎上,这个问题得票最高的是汗青老师。他说,“根本上,是因为缺乏对文字的尊重。……严格地说,这种行为有悖于文字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因为媒体的对象是全民,有孩子在内的。”
恰好,我昨天的文章里刚使用过“逼格”,还是在标题。
其实,我很同意汗青老师的观点。
不过,问题不仅这么简单。
我排斥“逼格”三个月,后来,写文章用了。
我排斥“屌丝”六个月,后来,写文章用了。
我排斥“牛逼”五年,后来,写文章用了。
但不代表此前的排斥是不对的。
十五年前,我看到杂志上出现“牛逼”一词,非常反感,觉得作者缺乏足够的教养。今天,周围半数以上的人很随意地使用“牛逼”,我接受了。
有一次,路上碰见一个女领导,她是个举止优雅,说话得体的人。但在谈话中,我吃了一惊。我听到她极其自然地使用“屌丝”这个词,自然到让你并不觉得她会因此而有任何粗鄙,这时候,你就开始怀疑,以使用“屌丝”来判断一个人粗鄙与否有失草率和武断了。
这时候,我知道,这个词的内涵变了。
当“牛逼”和“逼”脱离关系的时候,
当“屌丝”和“屌”脱离关系的时候,
当“逼格”和“逼”脱离关系的时候,
如果找不到别的词可以替代它们的感情色彩,那么,用吧。
到这个阶段,那些不雅的字眼,更像一个词根或者词缀,在它们被普遍使用时,已不常被联想起来源、本义了,“百姓日用而不知”,就像我一个同事小姑娘,整天“逼格逼格”的,你能因此觉得她粗鄙吗?——一个三岁的小孩,听别人赞叹“好有逼格啊”,很快就学会了,但他并不猥琐。
一百年前,中国用“也门”称呼一个国家,The Republic of Yemen,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大怒:
太粗鄙了!怎么可以这么侮辱别人的祖国。
《说文解字》:也,女陰也。
这要比“逼格”过分得多吧。
但今天写文章,能把“也门”全部替换成“叶门”吗?没有必要。——章学诚《文史通义》里讲过一个故事,记不太清了,大意是,一个人请先生给他母亲写祭文,拿去的材料里特地强调,她生前照顾卧病的公公,公公不好意思,她说,你是我公公,我是你儿媳妇,你80多了,我50多了,给你端屎倒尿,擦拭身体,这能怕啥呢!先生评价说,这样写文章,就是自作猥琐的典型。本来很好的孝顺的故事,这一通设问作答,倒显得作文之人猥琐了。——别人用“也门”用得挺好,你非要于此避讳,换成“叶门”,不是一样吗。当然,如果在台湾,别人都用叶门,你偏偏用也门,也是一样。
总之,就一句话:从俗。
但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应当从俗。从俗有从俗的界限。
宋儒程颐说:事之无害于义者,从俗可也;害于义,则不可从也。
那么,使用“逼格”这种词到底算不算“害于义”?
细说起来很复杂。简单说:一开始,算;用的人越来越多,就不太算了;百姓日用而不知时,就不算了。
程颐本人就因为这一点很受诟病,他觉得北宋时期的很多风俗都不合古礼,一心想改易之,苏东坡就经常骂他,他留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顽固、古板又自负的老头。但程颐有他的意义和伟大之处。一个社会,必定要有人这样坚守,所以,汗青老师的回答我很欣赏,敬重。
然而,即便有人坚守,该到来的还是会到来,该改变的还是会改变。清末民初有那么多文化遗老,新文化运动还是席卷而来了。
说点别的。
我刚到广东的时候,听同学把“鸡蛋”叫做“蛋”,很不适应。因为我老家那边鸡蛋就叫鸡蛋,“蛋”通常用来骂人。同学说“我给你个蛋”,我一时把握不住他的感情色彩,就好比现在听人说“我给你个毛”。但久之,明白了,我也开始把“鸡蛋”称为“蛋”。
但“蛋”这个字在古代,和今天的“蛋”一点关系都没有,它写作“蜑”,是一个少数民族部落的名字,因为字形复杂,简写成“蛋”。而我们今天理解的“蛋”,古代叫“卵”。但大家都觉得“卵”这个字不雅,因为卵小而圆,类似弹丸,故用“弹”字假借。久之,又觉“弹”字仍嫌不够隐晦,以“蛋”字替代之。就好比今天的“尼玛”。
在这一点上,今天和古代并没有区别。人们都有羞恶之心,但又因无法放弃特定的感情色彩的需要,做一个折中,以同音字替代之。起初是“权”,久之,就成了“常”。
例如,我们因避讳“逼格”而改称bigger,就覆盖了原有的几分粗鄙,带着点卖萌的意思了。《红楼梦》里,大观园题匾额,有清客将一处拟为“泻玉”,宝玉说“粗陋不雅”,改为“沁芳”。我们能觉出“泻玉”不雅吗?
《释名》:揚豫以東,以吐爲瀉。《方言》:泄瀉,爲注下之症。
但这种细微的区别,宝玉能察觉,我们普通人读书少且不留意是根本察觉不到的。饭店里常把女厕所叫做“听雨轩”,男厕所叫做“观瀑亭”。如果今天,谁把自己的书房取名为听雨、观瀑,也会让人引起不雅的联想了。
iPhone6和iPhone6plus的宣传语,Bigger than bigger,能找到一个较之“比逼格更逼格”还传神的翻译吗?我找不到。
作为一个写作者,我是很审慎地使用流行词的。流行词带来的最大弊端不在这里,而在于,十年之后,没有读者能读懂你,能精准把握住你要传递的感情色彩。这和古诗用典一样,佶屈聱牙的东西,非宿儒不能解。我写拼酒那篇文章末尾一句,即便在今天,也只是一小部分读者熟悉那个掌故,觉得好玩,其他人会觉得莫名其妙。这种流行词的使用会让文章的保质期打很大折扣,今天再看到一篇文章里充斥着“你妹”、“尼玛”、“伤不起”,我们会觉得太老土了。这和三年后我们看一篇文章中出现“现在问题来了”、“也是醉了”是一样的。
变化的,永远在变化。
小时候我把孟浩然的“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用毛笔写了挂在床边,现在肯定不敢挂这一句了。重阳还是重阳,但菊花已经不再是菊花。
我写文章,表达对杜甫的景仰和赞叹,说:杜甫真牛逼!
如果要避讳,改成“杜甫真牛气”,那就完蛋了,所有感情色彩都没了,激越的情绪一下就干瘪了。
万不得已,用之。但一个清醒的文字工作者,一定要明白,你在使用每个词每个字的时候,不仅在被潮流裹挟着,也在影响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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