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微博]生在异国他乡的小窝可能并不如想象中温馨,这都是“异地选房导致信息不对称”惹的祸。怎样才能在异国避免受骗,找到心满意足的住房呢?
在陌生的城市找到称心如意的住处本就不易,对于初到异国的留学生来说,更是难上加难。尤其是那些刚刚拿到录取通知,人还在国内的留学生们,已经被签证、机票、选课的事搞得焦头烂额,还得为房子操心。
由于无法到现场看房,留学生们往往只能通过远程租房中介提供的图片、视频简单浏览,而房屋本身所处的社区环境、交通条件和设施状态等诸多重要因素却无法亲自把关。当8月末9月初开学在即,远渡重洋的留学生拖着沉重旅行箱,推开新家的门,或许才会意识到,接下来一年在异国他乡的小窝可能并不如想象中温馨。
大部分学生在国内不是走读就是住校,对异国的租房行业更是知之甚少。人在国内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怎样才能在异国避免受骗,找到心满意足的住房呢?《留学》邀请了法律专家和业内人士给予实用建议。
找人看房注重房屋细节
MTLaw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兼总经理田胜昔律师通过《留学》建议留学生:在签租房合同之前,最好请一位在当地的朋友或房地产中介帮忙到现场看房把关,并且拜托朋友特别注意房子的一些细节。除了房屋内部,也要注意屋外和周边的情况。若可能的话,可以和当时的房客聊聊房子的问题。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但如果房子的整体条件非常恶劣,达到影响人类正常居住(uninhabitable)的情况,房客就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直接终止租约。田律师就以上案例情节分析,“木地板上还有密集的霉菌”和“刺鼻的气味”就可以是房间uninhabitable的证据,但大街嘈杂,面积狭窄和地面很脏就不是uninhabitable的理由。
大波士顿地区法律服务中心(Greater Boston Legal Services)的罗伯特。贝迪克(RobertBurdick)律师建议:这种情况下,应该首先找到本市的住房检察部门(一般称作Housing Inspection Department)对房屋进行评估。如果监察部门认同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会联系房东要求其改善条件。如果租客仍不满意,则可从监察部门领取一份住房报告,并要求其向房东传送限制令。
“整个过程并不耗时,紧急情况下一周内就可执行。更重要的是,寻求此项服务是完全免费的,学生不用担心花钱聘请律师。”贝迪克说。
核准中介资质明确各项权利
收到定金后再临时反悔,真的是房东反悔,还是中介赚钱的伎俩?波士顿大学一名毕业生小艺(化名)曾在当地一家中介机构实习五个月,她接受采访时表示,美国的大城市、尤其是学生聚集的城市,房屋中介的竞争都非常激烈,同一套房屋可能在好几家中介挂名。因此在租客汇款后,房子已经被别人抢到的几率也是有的。但很多时候,中介也会以此为借口,抬高价格。
小艺建议,在选择中介前,找中介要一些个人信息、从业证件是必要的。最好能GOOGLE搜索一下该中介的信用记录。此外留学生租房时不要怕麻烦,让中介多推荐几套房子,在心中做好以防万一的准备。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在付款后尽快要求签订合约,并仔细阅读合约条款。
MTLaw律所的田律师提示,合约签订后再额外收费是合同违约行为,所以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尤其是看房租中是否包括水电费、燃气费、Internet费用和其他杂费。另外田律师补充道,另一个学生租房容易遇到多收钱的地方,是租期满后的收房阶段。如果房东在收房阶段不满意,也有可能拒绝退还押金。
“因此同学们入住初期,应该进一步对房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留下证据,比如拍照发给房东确认。这样就可以避免租约结束的时候收不回押金的情况。”田律师建议道。
直接与房东签订合同
许多留学生需要短期租房,比如暑假搬去别的城市实习两个月的时候,可能图方便临时住进短租的公寓。但MT Law律所的田律师还是建议留学生尽可能与房东本人签暑合约,并且认真阅读租约中的各项条款,这样可以避免一些风险。
如在租期房屋发生失窃、甚至火灾等意外情况,房东则需按房租规定对租户负责。而以上情况中的二房东则没有权力代替房东行使权利义务。
“这些风险虽然是小概率事件,但也不是完全可以避免。”田律师提醒道,“还是建议同学们手握合同。”
但如果没有签订白纸黑字的合同,同学们是不是就无法保障合法权益了呢?田律师指出,在短租的情况下,若房东默认每月从房客账户收钱,即使房东与房客没有签订纸制合约,也默认双方租赁关系成立,可以视为事实合同。
在发生特殊情况下也有起诉房东的可能性。但由于没有书面合同,此类争议起诉的成本较高且胜诉的可能性较小。
最后,田律师提醒广大同学,法律是一种不得已的保障手段,由于有高昂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并不建议同学们过度使用。最好的办法还是在签租约前万事谨慎、小心,争取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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