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发文:中小学课程表须公示

2013年03月05日11:34  海峡导报    

  导报讯 (记者 梁静)厦门市刚刚实行取消早读等“减负令”,日前,厦门市教育局又发布补充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应按规定调整本学期作息时间表和课程表,并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微博]和社会的监督。

  通知指出,“减负令”实施后,各中小学的执行情况并不平衡,个别学校在执行中还出现了偏差,为进一步督促各校将减负规定落到实处,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总量,不得提前下午上课时间,小学下午不得早于2:15、中学下午不得早于2:10上课。学校周一的升旗仪式时间,小学不得早于7:40,中学不得早于7:30,不得挤占大课间活动时间。

  各校要召开家长会,向家长说明学校的减负规定和工作措施,并将作息时间表和课程表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本月,市教育局将组织市级减负工作专项检查,一经发现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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