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暑假原本是孩子们暂时放下学习,调适身心的重要时期。可现如今它似乎沦为很多孩子的“第三学期”。暑假还没到,各种辅导班就开始招生,给暑假的文化补习课预热;暑期一到,家长[微博]们便不惜花大把金钱,给孩子报各种各样的学习辅导班。然而,蛋糕大了,市场乱了,如今市面上的培训机构,不少都存在招生广告猫腻多、经营资质不完备、服务收费不规范、安全卫生无保障、人员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于是,家长在选择时常常难辨优劣,一旦发生纠纷不知道如何维权。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前不久,刘女士因担心孩子放暑假后自己上班没法照顾,早早就联系了一家培训班,对方称是名师授课、小班教育,不但能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还可以对孩子进行相关兴趣培养,而且一个月只需要600元。这么好的条件价格却相对便宜,想到以往一到暑假孩子就整天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不如送到培训班省心还能提高成绩。很快,刘女士就到这家培训班给孩子报了名。
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刚报名没几天,在和一个朋友闲聊中,她得知自己给孩子报名的这家机构根本就不像其宣传的那样,是什么“名师”,听朋友说,教孩子的老师有些甚至连教师资格证都没有。刘女士当即找到这家机构要求“退学”,可对方却表示已经为刘女士孩子安排了课程,如果现在退款只能退回一半的钱,刘女士感觉很无奈。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圆、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艳,和大家一起交流:暑期培训班,如何看清你?
张星艳:我确实是经历过这样的事,我给孩子报了一个辅导班,他跟我宣传的是很知名的教育机构,他当时承诺的是两位老师,我挑的其中一位我认为比较好的老师去上课,结果孩子一共上了六天的课,最后一天才是那位老师上的课。我很生气,说这跟当时承诺的不一样,我要求退费。不过这个机构还比较人性化,在听了我的意见后,最后很顺利的把钱退掉了。我还是比较幸运的,像刘女士这样的,因为这个机构是不是有资质的机构,有没有相关的手续,是不是和机构有协议或者合同类的东西都不能确定,所以退费就会非常困难。按正常来说,经营类的培训机构首先要到教育部门办一个许可证,然后到工商部门去办公司类的营业执照。好多机构可能都是没有,就是打着有好老师的名号。
潘圆:办学机构在教育部门有备案,但实际上这只能保证这是一个正规的教育机构,并不能保证教学水平、适不适合自己的孩子,有没有优秀的教师、有没有想要的课程、能不能给孩子带来切实的提高,都无法规定,只能表示这是一个合法的机构而已。
如果是一个不合法的机构或者没有资质的机构,是不是它的不确定性会更大?
张星艳:维权会非常困难,因为找不到主体,如果对公司或者对企业就会相对容易的多。
潘圆:而且大的培训机构在退费方面来说是相对规范的,一般前面都有一两节试听课,在这个期间是可以全款退费的。如果你认为听了以后不理想,达不到你的要求,可以转班或退费。但如果是一些小的教育机构,它即使愿意退费成本也会很高,会跟你死缠滥打。
刘女士的经历应该还是挺有代表性的,当然她的损失可能比较少,一期才600块钱,而易女士就惨一些了。她和培训机构签了合同学费高达19820元,这个培训机构承诺老师的水平很高,孩子肯定会有所收获,而且会考到重点学校等等。但是她听了一个多月的课就是没有找到她比较倾心的老师,而且老师总在换,越换水平越差,最后她没办法了,就提出退款、退学。退学可以,但是退款绝对没门儿的,所以她也非常的困恼,这个问题怎么解决?怎么才能够退学又退费,我们之前要做好什么准备?我们在签约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张星艳: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要和学校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因为合同是能够代表双方权利义务最好的证据。大部分的培训机构会提供一个格式化的合同,要去认真的审查合同的内容,关于退费、转班、调班的条例一定要仔细看清楚,觉得不合适还是放弃比较好。一些培训机构对于退费模棱两可,规定多少节课以后大部分是不允许退费了,或者只能退剩余课程的费用,前面听了的肯定退不了。
潘圆:家长在选择教学机构时一定要有理性的精神,其实普通的消费者是极不愿意走法律渠道的,大多数人没有这个时间。所以那些机构不切实际的承诺都是不靠谱的,本身就是一个陷阱。
合同的确比较重要,因为合同里面要有一些具体的约定,但是像授课老师老师这个问题不会在合同中约定,那一般怎么约定?
张星艳:这就需要消费者有警惕的精神,一旦拿到招生简章上有承诺老师是谁,那就一定要想办法落实在文字上,而不是口头承诺。我建议的是我们尽可能落实到文字上,写到合同里,哪怕是很简单的听课证要求备注老师是谁都可以。同时招生简章也能作为一个维权的依据,因为简章在法律上来说就是一种要约的形式,你既然发出这种要约,那么合同就算是订立了。只要交钱,就代表我认可要约上发出的合同内容,一旦交钱双方的合同关系就成立了。另外,协议肯定也是一种很重要的证据,有时候会把协议浓缩在一张听课证上,但听课证背面就是合同的范本,我们可以把它作为一个证据。还有我们交费的发票,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有的时候在这方面维权确实很困难,而且这个领域也乱象丛生,为什么这么乱?为什么没有一个规范?
张星艳:因为没有标准、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虽然有教育部门的审批,但是教育部门监管并没有规定。这种培训机构按正常来说是由工商局来监管的,但是监管局又不太清楚教育的情况,一般出了问题,工商也很难查处,无照只能取缔。没有一个明确的查处部门,相关的法律只是说由国务院统筹再去制订,但是这种法律法规到现在也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所以到现在我们只能看到这种无人监管的乱象。
潘圆:这几年民营机构发展的非常快,而且在民营培训机构发展的过程中,教育部门的态度也左右摇摆。我觉得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从监管的方面考虑,在资质审查上设一些限制,可能会有一个比较大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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