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小学学籍每人一号 跨区择校行不通

2013年08月23日16: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微博   

  今年2月1日,成都市教育局已开始执行《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其中详述了“一个人一个学籍”的具体内容。“电子学籍”的试行,让入读、转学等环节变得更加规范。

  《学籍管理办法》要求今后成都市的小学和初中不得拒绝接收服务区内学生,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不得招收复读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不留级,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可申请跳级。

  《办法》执行后,今年在成都入校的每个孩子都将有一个学籍号码。成都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号码好像一个孩子的标志,所有学籍是联网的,各个地方都能看到。举个例子,比如小升初规定了不能跨区择校,那你绝对是不能在武侯提到青羊的学生学籍号的。”

  一位老师透露,过去如果知道一个孩子的名字,或许可能通过人工操作跨区调学籍,但现在就不同了,“这个号码比名字更加重要,并且是动不了的。”

  教育专家纪大海认为,如此规范学籍是让入学变成了正步走,进一步规范办学,试行更好的动态管理,对遏制择校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学籍电子化信息不仅作为中小学[微博]生各学段升学、毕业、质量监测、各项数据统计的重要依据,也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

  据了解,今年成都市高中入读之所以更加规范,也是顺应该政策的一个产物。

  学籍管理办法解读

  

  入学:

  学校不得拒绝服务区内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学校服务区域的,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复学的成都市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转学:

  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且户籍变更,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可以申请转学到其他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考核:

  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留级。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合格并批准后可准予跳级,但跳级应在学年度开始时进行,且毕业班学生不予跳级。

  华西都市报记者肖笛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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