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教材的低级错误理应零容忍

2013年12月04日10:57  新华每日电讯    

  苑广阔

  郑州市一位老师发现人教版新版初一语文书上有错误,并指出30多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2日,记者获悉,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经在其网站人教网发出《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的确存在6处错误。(12月3日《郑州晚报》)

  “沐浴”成为“沭浴”;“劝慰”成为“权威”,这样的低级错误,如果出现在一些盗版小说或者是地摊杂志上,似乎还情有可原,但是出现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中学语文教材上,就实在让人难以理解了。和郑州市这位具有求真精神,把人教社和书店告上法庭的普通语文教师相比,编撰这套中学语文教材的专家学者和出版社工作人员,其责任心和工作态度,就实在有点问题了。

  几个错别字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社会关注,显然是有原因的。一方面,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材发行量动辄几十万几百万套,发行范围遍及全国各地,一旦教材出现这种低级错误,就会对全国范围内的几十万几百万中学生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教材不同于一般的图书,它和字典、词典一样,属于权威性、规范性的出版物,中小学生更是把上面的知识当成了“金科玉律”来看待,如果它上面出现知识性、常识性差错,那么就很容易造成以讹传讹、以错当对的严重后果。

  正因为这样,在绝大多数的老师和家长[微博]看来,对于教材的编撰出版,理应高标准,严要求,尤其是对于一些知识性差错,更应该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教材编撰者和出版社对教材的不负责,实际上就是对教育的不负责,对孩子的不负责。

  然而,人教社是在被郑州这位老师告上法庭,并且法庭已经正式受理的情况下,才在自己的网站刊登了一则“致歉信”。但是仔细看这封“致歉信”,只是礼节性、客套性地回应了教材中出现的低级错误,而对于目前的错误该如何弥补与纠正,对造成错误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又该如何处理,却只字未提。

  希望人教社尽快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弥补过失的同时,更应该对自身的工作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检讨,以避免类似的错误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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