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星培训机构在灰色地带游走难改乱象(图)

2014年04月09日11:27  南方日报 微博    收藏本文     
童星培训市场火热,却也曝出不少隐忧。资料图片童星培训市场火热,却也曝出不少隐忧。资料图片

  “我们想合法交税不得,惟有继续做‘鬼’。”近日,不断有培训机构联系上南方日报记者,声称他们办学场地、师资力量等都完全符合民办学校规定的各种条件,但是他们想合法化却没有政府部门愿意受理。他们来到工商部门,被告知教育培训机构不纳入工商登记管理,不属于工商登记范畴,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于法无据。他们跑到教育部门,但又被告知,营利性的培训机构由工商部门审批,教育部门只负责“非营利性、公益性的”培训机构。这些培训机构称,就算发生了纠纷,他们找了一圈政府部门,仍然没有任何部门出面处理,公司的权益和广大市民的权利得不到任何保障,他们成了广州彻头彻尾的真空状态。

  据悉,广州各种培训机构遍地开花,其中不少没有资质,甚至在工商部门没有登记备案,有培训机构收取家长[微博]培训费以后卷款逃跑,消费者发生纠纷后维权无门。南方日报报道3月11日推出相关报道后,第二天市政府便紧急发布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没想到各部门对此依然理解不一(详见本报3月11日和3月12日报道)。而相关培训机构,联系南方日报记者,喊冤叫屈。

  喊冤叫屈

  想合法交税而不得

  据介绍,鼎唐影视公司成立至今已有5年多时间,自开办以来,他们就开办了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也一直想合法化经营,但是他们找了广州相关政府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

  鼎唐公司总经理、股东李明诉苦说,他在广州要合法化根本不可能,政府逼迫着他们在灰色地带中游走。更加讽刺的是,即使是有纠纷了,也没有一个政府部门愿意来管。“主要是广州市政府没有哪个部门能够有一个明确的条例,让我们去办什么手续。”

  李明大声“喊冤叫屈”,他们说想合法交税不得,惟有继续做“鬼”,现在彻头彻尾成了三不管的真空地带。

  据李明介绍,在2002年之前,工商主体可以找教育局出一个函,凭此到工商局登记教育培训的类别,但之后教育局已不再出示此类文书,因此,无法办理教育培训这一经营项目。为了让教育培训合法化,李明“甚至去了劳动局”,但劳动局也无法受理,“他们的解释是他们只管成人,不管小孩。”如此一来,“教育培训”就处在了一个中间地带,不属于任何一方管辖范畴。

  他刚开始认为,鼎唐虽然登记的是教育咨询,做的是教育培训,但2014年广州全面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已经不存在合法化的问题了,“我们现在已经自动合法化了,不需要任何审批了。”李明解释到,今年1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一家影视公司,如果想要卖一点皮料、鞋、衣服,都是合法的,都是可以的。”国家现在规定了200多项需要核证才能经营的(项目),在教育这一大项里,只有驾驶员培训是必须要批准的,所以鼎唐根本不存在超经营范围这个问题。

  “原本以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我们会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但没有想到我们又成了被遗忘的孩子,我们仍然没有合法化,政府没有给我们任何指引!”李明称,他后来又得知他开办教育培训机构,还是要去办理办学许可证,但是教育局和工商局继续在“打架”,他们仍然合法不了。

  行业标准

  一直是空白

  童星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如何,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也没有评价标准。“教育培训这个行业,目前还存在很多亟待规范之处,例如老师需要何种资质、需要考什么证,希望政府与企业共同商讨,制定一套高质量的行业标准”。

  鼎唐公司总经理、股东李明介绍,鼎唐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并且,由于自身经营影视公司,且同行“都知道我们在做这个,会到我们这里来找小演员”,因此,鼎唐“现在就是招童星,也不违反任何规则,因为确实有这个能力。”

  他认为,鼎唐是同类培训机构中,“做得最专业的”。在李明看来,市场机制作用下,鼎唐能够运营5年多,正是因为鼎唐做得让家长满意,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并且,“我们企业经营了5年,很多企业都是两三年就淘汰了,我们企业能做这么久,肯定有我们生存的道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就应该给我们这些公司出路。”

  据悉,目前,鼎唐这类童星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如何,全靠“自觉”——没有相关部门对其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没有评价标准。李明说,教育培训这个行业,目前还存在很多亟待规范之处,例如老师需要何种资质、需要考什么证,“希望法律法规划出一条界限,给出明确要求,把我们和那些(不好的)公司区分开来,我们不是没钱没地方,只要你提出来,为什么不做呢?”

  李明呼吁,对于教育培训行业的教学质量监管,不妨采取政府与企业共同商讨,制定行业标准的方式。他认为,如果教育局来对童星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管,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教育局不懂表演是什么东西,只能说让你考证,但关键是谁来考的问题。教育童星培训机构教育质量的监管,“政府也需要听听我们的意见,制定行业标准,因为政府对这一行业并不太懂。”

  南方日报记者调查发现,受到整个市场良莠不齐、发育畸形的诟病后,不少受访培训机构表示,希望能有更好的监管。即使是大品牌机构也难以占广州教育培训市场的半壁江山,目前在市场上催生了很多大小不一、良莠不齐的培训机构。

  广州凡科教育机构总裁唐俊京则强烈呼吁,加强教育培训机构行业自律,促进市场良性发展并形成行业规章制度。希望通过同行的努力,制定一套高质量的行业标准,把合作与竞争、和谐与共赢放在首位,令教育培训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为整个行业提供可借鉴的模式与经验。

  这些培训机构认为,除开行业本身要明确商业价值背后的“教育责任”,尊重教学与育人规律,公开公平竞争以外,政府部门要有明确的指引和监管,进行有效监管和扶持,一方面严厉取缔无牌无证培训机构,另一方面鼓励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可以在职称考评、职业道路规划中享受“同等待遇”,培育市场良性发展。

  资质认证

  “要得到许可咋就这么难?”

  “同样是营利性机构,为什么他们可以办教学许可证,我们却不能办,这是不是持双重标准?”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广东省工商局和广州市工商局对于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注册登记和监管问题,专门有一个批复意见。在南方日报报道教育培训监管乱象的意见以后,市工商局又给各区工商分局下发了明确的指引文件。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省工商局(2009)12号登记注册有关问题作答的规定,文化教育培训属于教育范畴,不纳入工商登记管理,不属于工商登记范畴。

  根据国民行业分类规定,“教育咨询服务”属于商务服务业大类下的咨询与调查大类,社会经济咨询小类,不属于教育大类下的咨询与调查大类,社会经济咨询小类,不属于教育大类下的经营活动。注册登记中核定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是核准其从事咨询服务,并不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培训活动,商事主题从事“文化教育培训”活动,需领取相关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该方面的经营活动。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不再登记经营范围。因此,工商主体超出备案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未违反工商登记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行政相对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化教育培训活动,可函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申请设立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申请人,应告知上诉规定,并引导其到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申办培训机构,应先到教育部门审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再凭许可证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进行监管。具体准入门槛由教育部门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培训中介(含家教)由教育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除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机构外),并由教育部门对其经营行为实施行政监管。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则透露,广州不少教育培训机构想合法而不得,这属于教育部门不作为。广州教育局认为“营利性由工商部门审批,他们只负责审批公益和非营利性”的,这完全是“歪曲”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据其透露,“教育局其实已经跟龙文[微博]、新东方等培训机构颁发了办学许可证,这些机构难道不营利、不赚钱吗,不说暴利,至少属于高利润行业。教育局完全是持有双重标准。”

  南方日报记者在东方二路上的龙文培训机构发现,上面挂着海珠区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但是它同时以龙文天河分公司的名义在天河工商局登记注册了教育咨询公司。龙文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称,他们是一个营利性的公司,“如果不赚钱也就不会开办这么多办学点了!”

  记者在海珠区教育局官网公布的2012年海珠区民办培训机构年检结论汇总表中,发现海珠区一共有116家培训机构取得了海珠区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这些培训机构包含了各种各样的培训类别,有的以机构名字出现,还有的以校名字出现。“为什么他们可以办许可证,我们又不能办,这是不是持双重标准?”有不少培训机构对此质疑。

  政府下文

  各部门理解各执一词

  南方日报相关报道3月11日推出,第二天市政府紧急发布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没想到各部门依然理解不一。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拿出一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穗府〔2014〕12号》,这份文件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于2014年3月12日印发。“你们的报道3月11日推出,第二天市政府就紧急发布了这份文件,里面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做了明细的界定。”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介绍。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士称,根据文件,教育部门负责实施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的开办以及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工商部门只对其广告进行监管。以前有纠纷广州市工商局消费投诉举报中心和消协还会调解,但是现在12345开通以后,教育培训类的投诉都全部转交给教育部门,工商和消协都不再插手此项工作。

  对此说法,广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不予认可。她认为文件没错,但是各级部门的理解还是不一样。市政府只是规定教育部门是民办学校的开办,但是没有说这些以经营性为目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属于他们管理。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教育局只负责“非营利性”的培训机构,其它经营性的培训机构都由工商部门管理和登记。即使遇到纠纷,他们也只管在教育局登记备案拥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其它一切机构都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工商局对整个大的市场负有监管责任,不能够仅仅单纯管广告,这种超范围经营,和超登记备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后)均由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教育部门没有任何责任。”

  ■律师说法■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梁轶律师表示,即便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要变更经营范围,还是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超登记备案经营范围也需要由工商部门进行监管。根据广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工商主体的经营范围要在章程或协议等文件中做出规定,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报。

  市政府发文

  ●教育部门

  负责审批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中和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开办,以及实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的开办;

  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制订民办教育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

  组织实施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评估,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

  ●民政部门

  负责民办学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

  负责加强民办教育招生广告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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