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频频溺亡折射出游泳教育的缺失

2015年08月24日15:25  安徽商报     收藏本文     

  [新闻背景]暑假还没过完,根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各地至少20名少年儿童溺水身亡,其中多数是农村留守儿童。溺水已经成为我省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本报昨日曾报道)。

  几乎每个夏天,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溺亡的事件都会发生,使得本该是快乐时光的暑期涂上了一抹悲伤的色彩。事实证明,一个又一个血的教训,不足以对加强防溺水教育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生命与水,并非危险关系,而是一种天然的和谐共存。鲁迅在《社戏》中写到水乡的孩子时说,“这十多个少年,委实没有一个不会凫水的,而且两三个还是弄潮的好手。 ”显然,一个会游泳的孩子,溺亡的几率要低很多。防溺水,首要应该是教会孩子游泳。但这一点,恰恰是我们做得远远不够的。今天,各级学校不可谓不重视安全教育,可能老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不要到这里游泳,不要到那里游泳;可能各个水域也有警示标志,这里游泳危险,那里游泳危险。却忽视了,我们应该让孩子拥有游泳这一项生存技能。这种一味的防范,越来越有些因噎废食的味道。

  关于游泳教育,犹太法典中有这样一条格言:“每个家长[微博]都有义务教会孩子游泳。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夏天,每天夕阳西下,全村的父亲、孩子都会跳入清澈的潭水中,几乎没有发生过孩子溺水身亡的事故。村里孩子,过了五六岁,没有不会游泳的,尽管泳姿都是难看的“狗刨式”。今天,这样的情景已经难得一见,一个重要原因是大批家长外出务工,一年与孩子相聚的日子屈指可数。

  或许有人会说,每年暑期,很多“小候鸟”也会到父母务工的城市呀,不能到游泳馆学习游泳吗?的确如此,但是,游泳馆动辄数十元上百元一次的费用,有多少务工家长会舍得掏这笔钱呢?更何况,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家长、老师、学校都认为,学习最重要,游泳是游不出什么名堂的。

  种种因素之下,今天,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中,游泳教育仍然是缺失的一块。如何补上这一课,是我们从这些悲剧中最应该汲取的教训。能不能让学游泳成为教育公益项目?能不能提供更多价格低廉、设施完备的游泳池?这样的投入真的是我们无法承受的吗?

 

文章关键词: 溺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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