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教育部、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微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学校确定“明白人”作为消防管理员,并建立志愿消防队,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防火演习。在师生防火培训方面,教育部要求,学校应当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其中,幼儿园应当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中小学校要保证一定课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此外,《意见》要求学校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