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小学教师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不得任教

2015年10月09日17:44  中国青年报 微博    收藏本文     

  中青在线重庆10月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田文生) 在重庆部分区县,一个“定期注册”周期(5年)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将注册不合格,从而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重庆市教委今天召开中小学[微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透露出上述信息。

  近年来,教师队伍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正发生着巨大变化:在入口方面,从过去的“师范院校包打天下”逐步过渡到其他院校也可参与;在出口方面,作为教师正常退出的制度设计,定期注册制意味着过去的“一个饭碗端到退休”的格局将发生变化。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教育部发文决定启动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重庆系该项改革试点工作省市之一。该市拟先选择北碚区、綦江区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推行至全市范围。最早一拨实施注册制度的时间为2016年下半年。

  其工作实施方案显示,教师须经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试点区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具备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被聘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有良好的师德素养、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等条件者,可申请首次注册,此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注册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该项改革的目的是建立教师的退出机制,”重庆市教委有关人士表示,通过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创新教师准入后管理机制,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等情况,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形成和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打破教师终身制的管理制度。

 

文章关键词: 教师中小学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高考院校库

(共有2484所高校高招分数线信息) 高校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热门排行
院校搜索:
高校分数线:
批次控制线:
估分择校:
专业分数线: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