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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2006年高考招生章程、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05/12 17:05  外交学院招生网

  >>2006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历年录取情况

  外交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外交学院

  第三条主管部门:外交部

  第四条办学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

  第五条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

  第二条 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情况按实际考分排队,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可依次调剂到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将作退档处理。此外,专业志愿录取还兼顾各专业对英语(含口试)、语文、数学等单科成绩的要求。

  第三条 在第一志愿考生未录满的情况下,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应高出我院在当地实际录取线50分以上,我院可以录取。

  第四条 我院的提档比例为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当地省、市招生的规定加分提档,进档后在录取和确定专业志愿时,只考虑考生的实际考分。高考成绩总分(不含附加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六条各专业在北京只招英语考生,在其他招生省、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组织的外语口试(无面试要求)。

  第七条我院在有招生计划的省、市均属提前录取批次。

  第八条经教育部批准,我院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为1:1;如投档考生中无男生,视情况可在5分范围内降分投档。

  第九条执行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第十条根据学院特点(毕业生从事外交外事工作的特殊需要),要求考生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第三章 其他

  第一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06年学费为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为每名学生每年650元,如国家调整2006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二条 学校专业介绍、奖贷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的招生简章。

  第三条 学校网址:www.cfau.edu.cn E-mail 信箱:zhshb@cfau.edu.cn 招办咨询电话:68354353

  学 院 概 况

  外交学院是外交部直属的唯一一所培养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和涉外经济、法律复合型人才的高等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

  外交学院创建于1955年, 是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倡议, 经党中央批准成立的。周恩来总理向我国外交人员提出的“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的“十六字方针”是我院的校训。1961——1969 年陈毅副总理兼任我院院长。现任院长为国际展览局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吴建民大使,党委书记为秦亚青教授。

  我院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为我院所作“立足祖国, 放眼世界, 面向未来, 培育英才”的题词精神和钱其琛同志对我院提出的“面向世界, 面向未来, 面向社会, 面向实际”的办学方针, 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加大教学改革力度, 改革办学模式和办学体制, 拓宽专业方向, 实行学分制和辅修制,积极推进双学位制,调整课程设置, 更新教学内容, 加强德育课程, 努力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教育质量及办学效益。

  我院一向提倡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刻苦严谨的学风, 重视对学生的德育教育, 特别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国情教育、组织纪律性教育以及国内国际形势教育。由国内外政要及各领域的一流专家、学者主讲的外交学院论坛和系列讲座,对于活跃学术气氛,开阔学生视野,起到了重要作用。学院十分注重对学生进行语言、调研、办案、交流、协作等五种能力的培养,因此在教学上, 既重视基础理论课教学, 又重视基本技能的训练和能力的培养。既重视外语水平的提高, 又重视汉语、外交业务和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的掌握, 培养政治与业务、外语与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多年来,我院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合格的外交外事干部,他们活跃于中国外交外事的各个领域,为中国的外交外事事业作出了贡献,其中有200多人担任驻外大使职务。我院被誉为“外交官的摇篮”。

  我院现设有外交学系、英语系、外语系、国际法系、国际经济系、研究生部、国际交流中心、成人教育学院及国际关系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东亚研究中心等教学、科研和对外交流部门。

  近几年来, 我院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师资力量进一步优化, 图书资料日益丰富, 教学设备不断更新。按照教育部最新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在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中,我院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生师比、生均图书等办学指标均名列前茅。目前教授和副教授约占全院教师总数的51.1%,讲师约占41.8%。此外, 我院还聘请了多位我国资深高级外交官和国际问题专家任兼职教授, 并聘有30多名相关专业的外国专家和教师。学院拥有较完备的教学设备,设有专门的电教中心、语言实验室、视听教室、同声翻译训练系统、电子阅览室、视听阅览室、卫星接收传送、计算机校园网等现代化电教设备。学院环境幽雅,设施齐全,是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和北京市教工委、教委命名的“文明校园”。

  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外交、外事及涉外工作对各种人才的需要, 我院采取“多规格、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制, 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本科生。我院除了根据国家任务招收学生外, 还举办非洲、拉美、亚非、欧亚、东盟等外国外交官培训班、在职干部外交业务进修班、两年制的外语进修班和外交干部英语提高班等。外交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招收本、专科外语、法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从2000年下半年起,我院受中组部、外交部委托,分期分批举办了公开选拔的高级外交官培训班,经过培训学员们已陆续赴我驻外使领馆担任领导职务。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我院同国外院校的校际交流也日益扩大。目前我院同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加拿大、巴西、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古巴、厄瓜多尔、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埃及、阿曼、蒙古等近50个国家的80余所大学或基金会建立了友好关系, 通过交流、考察、讲学、进修等方式先后向许多国家派遣了访问学者、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以及进修的教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国际交往的迅速扩大, 外交学院作为培养外交、外事和涉外人才的重要基地必将进一步发展。我们热忱欢迎有志从事外交、外事、国际问题研究和涉外经济、法律工作的广大青年报考我院。

  外 交 学 系

  外交学系现设有外交学与中国外交教研室、政治学与公共管理教研室、国际文化教研室。有教师27人, 其中教授8人, 副教授10人。此外,还聘有多位兼职教授和外国专家。外交学系教师承担外交学系和全院各层次学生的外交业务课教学和科研工作。

  外交学专业 学制四年,本科。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外语基础, 掌握外交业务基本理论和技能的外交外事干部、国际问题研究人员及其他涉外工作人员。学生入学后, 在打下良好的思想、理论与外语基础的同时, 着重学习与外交有关的课程, 如外交学、当代中国外交、当代国际政治、近现代中国外交史、战后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理论、外交战略与安全、外交决策、外交政策分析、多边外交、双边关系、国别和地区综合研究、中外政治制度、涉外礼宾礼仪、领事侨务业务和现代办公技能等课程。我系有部分课程用英语授课,以提高学生运用外语的能力。此外, 学生应选修人文素质修养课程和跨系选修国际法、国际经济方面的某些课程, 以具备涉外经济、法律知识及提高文化素质、思想境界。学业优良的本科生可以辅修英语、法学(国际法)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外交学系除招收外交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和两年制第二学位生外,还设有外交学、国际关系、国际政治、世界史四个硕士学位点、国际关系和外交学两个博士学位点。另外,还为外交部、各省市和港澳地区举办外交外事业务进修班。

  英 语 系

  英语系负责英语本科生、研究生及全院其他各系的英语教学工作。现设四个教研室,师资队伍实力较雄厚、教学经验丰富,许多教师具有外国留学、进修、讲学和使馆工作经历。现有教职工60人,其中有教授8名,副教授14名。英语系还长年聘有外国专家学者在各年级讲授语言技能及专业课程。

  英语专业 学制四年,本科。培养目标是既熟练掌握英语又了解外交外事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本科低年级主要开设精读、泛读、口语、听力、写作等英语语言技能课程。在完成两年的基础理论、人文素质教育和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和实践之后,学生进入高年级学习阶段,其课程包括英美文学、国际政治选读、翻译理论与实践、国际政治导论、美国外交、外交文书与外交实践、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多边外交、西方文明史、谈判与冲突处理等。此外,本系学生还可以选修我院国际法系、国际经济系和外交学系开设的选修课程。在完成本科四年学业后,学生可以获得文学士学位。有志从事外交工作的毕业生可通过外交部入部考试进入外交部工作,或通过研究生考试进入英语系高级翻译和美国研究等专业继续学习,亦可考入我院国际法系、国际经济系、外交学系的研究生项目学习。其他毕业生将能够胜任外交外事、国际经贸、国际文化交流、国际问题研究、翻译、涉外法律咨询等工作。

  目前英语系具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两个硕士学位的授予权。

  外 语 系

  外语系主要负责法语本科生、研究生,日语本科生,成人教育法语、日语本专科生以及全院各系各层次的法语、日语、西班牙语、德语的外语教学和科研工作。本系现有教师32名, 其中教授、副教授15名、外籍教师4名。

  法语、日语专业 学制四年,本科。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 具有较强的法、日语听说读写译语言运用能力和广泛的基础知识与外交专业知识, 能从事外交、外事、国际经贸、国际文化交流、国际问题研究、翻译、涉外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外语人才。

  法语、日语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三类。必修课中除各专业学生必须学习的公共课程外,设有相关语言基础知识、语言技能、外交外事、语言对象国历史文化及现状、翻译基础知识等专业基础课程,这些课程是体现专业特点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年级学生除继续学习相关外语课程外,还应跨系学习一定数量的限定选修课程,以增加外交、国际法或国际经贸方面的专业知识。限定选修课包括外交、外事、国际经贸、国际法等方面课程,由学生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结合个人志趣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方向。此外,学生还要学习一系列人文素质修养的选修课程以及跨院校、跨学科的课程,各类选修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思想境界和运用外交外事基础知识及涉外经济、法律知识的能力。

  外语系法语专业具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国 际 法 系

  国际法系是1995年经外交部批准, 教育部备案而成立的外交学院国际法教学机构。国际法系以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为依托, 承担培养国际法专业学士学位本科生和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方向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具有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国际法系具有较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力量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师资结构合理, 教学经验丰富, 治学严谨, 在我国国际法界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国际法系现有教师22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6人。国际法系与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有密切联系,外交部主管的全国性学术团体——中国国际法学会亦挂靠在外交学院,使本系教师能随时掌握外交工作中的国际法热点问题和本学科的最新学术动态,从而有利于国际法系和国际法研究所的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和自身的发展。由学生自己创办的法律救助中心和法律专业网站等各项公益活动,也为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锻炼自我提供了更多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

  法学专业 学制四年,本科。本专业着眼培养具有较扎实的国际法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外语能力、能胜任国家机关和涉外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以及与法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本专业重视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在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与外语基础的前提下, 系统学习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法制史、民法、刑法、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组织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商法、

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律英语等专业课程, 另外根据学院的特点和社会需求开设一些任选和限选的有关外交学、世界贸易与经济、国际关系以及人文素质修养课程。本专业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国 际 经 济系

  国际经济系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强化、经济外交日趋重要的背景下,经外交部批准、教育部备案,于1997年成立的教学单位,主要承担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生、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国际关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及全院国际经济类课程的教学任务。本系专职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均高达50%以上,同时聘请著名经济学家樊刚等多名学者为本系兼职教授。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学制四年,本科。培养目标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达到从事外交外事及国际经贸等涉外工作的必备要求。本专业主干课程为宏微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金融学;此外还开设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合作、国际市场营销、进出口业务、货币银行学、公司

理财、高等数学、财政学、会计学、统计学、保险学、投资学等课程。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还开设了外交学、国际法、国际关系及人文素质修养等学科领域的选修课程。本专业文理兼收,学生毕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考生关注的几个问题

  1、我院属全国第一批录取本科新生的院校,但我院在有招生计划的省(市)均属提前录取批次,并且没有面试要求。在实行提前录取批次的省(市),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将报考我院的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内,如果未被我院录取,不影响考生第一批志愿的录取。我院部分专业实行文、理兼收(详情见招生简章)。

  2、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要进行外语口试。口试时间、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招办确定。

  3、我院所有专业在北京只招收英语考生。在其他省、市除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语种。由于我院是一所培养外交、外事等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对学生英语水平要求高,因此,我院的其他专业,即外交学、法学(国际法)、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教学起点高,英语课程在总课时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有的课程是用英语直接授课。非英语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将面临较大困难,请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4、我院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每一名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报到。在校期间我院采取国家

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多种措施帮助少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不会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5、我院毕业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原则,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是外交部、国家有关部委的外事单位和地方涉外部门以及教学科研、新闻媒体、各类公司。另外,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部分应届优秀毕业生可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6、自1995年起,我院本科开始实行学分制和选课制,目前正加大教育教学改革的力度,在原有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增设了具有外交、外事特色的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和文化艺术选修课,使学生在学习专业必修课的同时,能够根据自己今后的发展需要和个人兴趣爱好选择修读的课程。为了充分发挥我院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院于2004年9月在本科教学层次实行主、辅修制,使一部分学业优良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辅修另外一个专业的主要课程,以培养符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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