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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餐馆向走马灯似的换人,名字还没记住,人已经走了。Mike是我唯一能全部听懂的人,四岁随父母移民加拿大的德国人。在跟我说话的时候总是用合适的语速,或许父母也是移民的缘故,这方面特别注意。他在SAIT读艺术,所以要自己存些钱,不象其它伙计一样乱花钱,中午自己带一点东西吃,而其他多数伙计在餐馆买半价的午饭。就算半价也不便宜,一般需要五六块钱。
刷碗的时间大概占十分之七,其余时间切菜,做这种准备。当你看到配方的时候,才发现上面90%的英语不认识,只有问别的伙计这个是什么?那个是什么?这个在哪?那个在哪?显然这样效率太低,老板肯定不愿意顾这样的伙计。老实说新移民在洋餐厅干帮厨都根本干不了,好在我有John帮忙。后来我干了三个月快餐,我认为新移民干快餐还可以。我总在考虑一个问题,为什么在加拿大工作难找?其实语言是关键。
这是我在加拿大的第一份工作,我很珍惜这个工作,也绝不给咱中国人丢脸,Skid特意拉John过来告诉我:我是他见到的最好的 dishwasher。这时候我指指那台刷碗机说:我不是最好的,那台机器才是最好的dishwasher。这个工作太累了,John也在两个星期前转到了其它餐馆,我也决定离开了。尽管这个工作比我母亲当年在油田农场插稻秧强多了,可是我们来加拿大的目的不是在厨房刷碗,干了两个月全职,三个月兼职我辞掉了这份工作,唯一留恋的是充满快乐的厨房。我自豪地离开了餐馆,因为后来Skid不止一次对我说:You’re the best dishwasher I’ve ever s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