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
在美国,令人闻之色变的机构,可说非国税局(IRS)莫属。非法逃漏税,除须缴纳数倍巨额罚款外,还可能被判刑入狱。
留学生虽然收入菲薄,却仍有可能被稽查。笔者友人即因漏报实习收入二千元而被追踪。故千万不可掉以轻心,更莫以税小而不报。近年来,国税局高度电脑化,雇主或奖学金的发给机构之申报结果,与你的申报不符,是很容易被比对出来的。首先,对于报税人之身份,国税局不以有无居留权为定义标准。国税局判断居民(Resident)、非居民(non-resident)系以申报人实际在美居留时间为准。且不论该居留,甚至该项收入为合法或非法,均不得逃漏税。本节中所指之居民,系以国税局定义为准,读者请勿与移民局之居留权观念混淆。国税局认为:
(1)持有F、J、M签证之留学生来美超过五年者;
(2)持J签证之访问或交换学者来美二年以上;
(3)持M签证且合于上述中任何一项者,均属于“居民”(Resident)。
若为“非居民”(Non-resident)则:
(1)自美国以外所得之奖学金及收入均不必申报,若校方先行扣缴,亦可申请退税;
(2)银行利息免税,但开户时应填W-8表格,说明开户人的非居民身份;
(3)仅得申报个人税务,配偶不得同时申报。若被国税局定义为“居民”,则所有收入皆须申报,也得付社会安全福利税及失业救济福利税。
但若您能证明:
(1)在签证之居留期满前会离开美国;
(2)在自己国家仍有报税或持续居留之记录;
(3)无意长期居留美国。
完全符合以上三点,并能提供相关之文件,国税局分区主管亦可核准您以“非居民”身份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