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联邦税免税问题
中美两国的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自一九八七年起生效,与留学人员有关的是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在美时间不超过三年的访问学者、客座教授,从事教学与科研的收入不必交税(仅指联邦税,下同),第二十条指出,留学人员的收入若系奖学金则不必交税;若属个人劳务所得,可从总收入中除去5000元再计联邦税。至于当TA、RA的收入属于那一种,可在报税时询问当地税务部门,以他们的回答为准。
三、避免扣除
如果不作声明,留学生每月的收入中税都会被自动扣除,尽管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必交的。到第二年夏天退回你时已损失不少利息。要想避免这种损失,可申请免扣(EXEMPT ION)。FICA只要去申请一次,地方税不可以免扣。关于联邦税,可向系办公室索取W-4及W-4E卡片,每年二月二十五日前填好交上,即可免扣。
四、填表报税
每年春季留学人员都会收到报税表,让你计算自己一年应交的税,多退少补。填表时可向老同学和留学生办公室咨询。每年截止报税的时间是四月十五日,如不交不退或需补交税的,在此日期前寄出就可;要是准备退税的,则越早寄出报税表,越早得到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