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怎么融入美国主流社会?搞好“面子工程”或可交到几个金发碧眼的酒肉朋友;想要脱胎换骨,几代人前仆后继未必成功。很多美国人都是自得其乐的“非主流”。
我自16岁起在北美留学[微博],磕磕碰碰,虽然至今仍离美国主流社会遥远,但摸爬滚打中得出一些异国求生智慧。陈列于此,抛砖引玉。
什么才是美国的“主流”
首先,我们可以试着探讨一下“美国主流社会”。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概念。主流社会和一个人所在的时空和地点有密切关系。拿我蜗居的芝加哥北边的埃文斯敦小城为例。在这个小城北部,“主流社会”基本可以总结为中产白人,八成是医生或者律师,吃价格高昂的有机食品,视膨化食品为洪水猛兽。他们各家都有独立庭院,住在像个简易德国古堡的大房子。乃至每年不去海边租一个小屋住上一周,不参加个私人会所(country club),或者没有考虑过买个游艇,似乎就“被边缘”了。
但是,如果缓缓步行10分钟,走到小城南边的街上,就会发现肤色语言各不相同的新移民[微博]。街边的店铺经常写着“se habla espanol”(会说西班牙语)方便服务一些来自拉美国家的、英文还讲不利索的新美国人。住在城市南边的人可能是白领,更多的是体力劳动者。每逢周五,经常看见简易银行门口排起长队。身处异乡的打工人便要把这周所赚的工资寄给远在拉美的亲人,以资家用。总之,埃文斯敦在行政上是一个城市,实际上却是两个城市。
到底哪个埃文斯敦是美国主流社会呢?美国是个移民国家,而那些来到美国,希望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的人似乎更好地诠释了“美国梦”。近些年,经济下行,很少有人再像二战后那样奢望成为贫民窟里走出来的百万富翁,但是很多人还是相信自己会成为贫民窟里走出的新中产阶级。
但是,从人数来说,有一个体面的白领工作,住在中西部小城里的安格鲁萨克逊人似乎才是美国的主流社会。以至于《纽约时报》的社论曾经在08年大选的时候建议总统候选人,写演讲词时,可以把听众想象成中西部小城的中产白人。如此写出来的演讲词,必深入人心,对投票结果大有裨益。
褪几层皮才算“融入”
那么,何谓“融入”?在网上常能找到留学生创作的“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攻略,我恶补了几篇,收获良多。突然明白了该穿什么,说什么,手放在哪里,如何优雅地去咖啡馆和酒吧,微笑的时候应该露出几颗大白牙。这些文章所针对的融入对象大约是美国大学校园里最常见的品种:美国中产白人。这些攻略确实可以做社交润滑剂,不至于首次见面就尴尬不已,从此没了下文。
但是,更加深层的“融入”并不是这么简单的“面子工程”。想要深层融入白人社会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其实是一个“有来有往”的过程,不是说一方面俯首帖耳就可以解决问题。我认识一些华人二代移民,从小在几乎全白人的社区里长大,和白人小孩玩一样的游戏,看一样的电影,上一样的私立学校。到了高中,也不仅仅做“明星学生”,也是积极参与橄榄球等美国运动,有些还进了校队。他们大学上了常青藤,和美国白人精英的孩子是室友,每天睡着上下铺。理论上讲他们应该没有任何文化鸿沟。但工作几年后,他们在华尔街很难爬上去,以至于副总裁一级别以上,几乎没有亚洲脸孔。
在美国由于没有白人精英的(比如盎格鲁撒克逊人或犹太人的)关系网,想要做大生意只能是心有余力不足。而“主流社会”往往一看到亚洲脸孔,就会联系到没有领导力,没有男子气概,压不住白人,不善于推销自己的想法,只擅长技术工作等刻板印象。这种强烈的刻板印象让参加工作没几年的“亚裔精英”只能坐在墙角,做一些费力不讨好但又繁重的技术性工作。
有些社会学家认为“融入”的标识是通婚,那么这些“亚裔精英”想要和中上阶层的白人女孩通婚,道阻且长。如果华人二代精英尚且如此,那么融入美国主流社会对于中国土生土长的留学生更是天方夜谭。
点菜时才用得上英文
所以,所谓的“留学生是否能融入美国主流社会”有好几种答案,这取决于如何定义“主流”和“融入”。如果把美国的主流理解成所有为美国梦奋斗的人,即信奉“贫民窟里能打拼出百万富翁”神话的人,那么我们的留学生很多都已经“融入”了美国主流社会。
如果把“主流社会”定义为美国中产白人,那么就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假如仅仅是想要吃喝玩乐和白人在一起,做好“面子工程”,那么,和你的同学看一样的电影,穿一样的衣服,说一样的话,参加一样的社会活动,喝一样的咖啡——长此以往,不断褪去自己的中国外皮,至少能获得几个金发碧眼的酒肉朋友。如果你运气极好,也许可以获得几个好朋友。当然,如果我们像社会学家一样认为通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融入”,那么这个任务过于艰巨,可能几代人的努力都难以达到。
对于绝大多数留学生来说,这些为“融入”而做的准备活动既繁杂又有伤尊严,索性只留在中国留学生圈子里面。有朋友在一个有几千名中国人的公立学校念书,上了三年。英语水平不但没有变好,反而下降了。原因是在国内还有英语课要上,在这里似乎只有点菜才能用得上英文。而小镇上刚刚又开了几家不同菜系的中国餐馆,目测我这位朋友很快点菜都不用说英文了。我认为朋友的这种选择也无可厚非,但是我为他略感可惜。
打个比方,一个人特别爱吃中餐,他去法国留学时,拒绝吃法餐,每天都在变着法地吃中餐。在法国游历数载,只加深了对正宗中餐的热情,对于法餐的了解全然从中文网站上道听途说得来。这本身也许不算什么大事,但如果有美食爱好者为他的选择深感可惜,也是可以理解的。不是因为法国菜比中国菜高端大气,而是因为他缺少了一种经历。
融入还是坚守?爱咋咋地
很多人可能会质问,尝试多种经历可以理解,但留学生为何要融入美国主流社会?我想说,自然没有必要,我们可以换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
民国的知识分子普遍英语更好,或许因为当时的中国是孱弱的,既然西方是先进的,那么西方的语言必定也是同等高尚的。这种“敏而好学”背后是一种深刻的文化自卑感。在民国的知识分子中,也有持不同意见的。比如说,辜鸿铭先生在北大讲课时,梳着小辫子,穿着长褂。北大学生笑他老朽,他回答道:“你们能剪掉脑袋上的辫子,但是你们能剪掉心里的辫子吗?”英国著名作家毛姆来北京,想要见辜,就托朋友给辜写了一封信,请他来。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辜来。毛姆没有办法,只好自己走到了辜的小院。结果,一进屋就碰了一鼻子灰。辜说:“你的同胞以为,中国人不是苦力就是买办,只要一招手,我们非来不可。”一句话,让见多识广的“世界公民”毛姆立时极为尴尬,不知所对。
一百年过去了,我们的祖国当然已经大变样,我们不再生活在民国知识分子的尴尬环境中。但是,后殖民时代的西方文化霸权依然存在,特别是对于生活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来说,这种感受非常明显。比如说,我们还是要在“融入”和“坚守”之间做出一个痛苦的抉择:如果选择“融入”,似乎就是觉得美国白人中产价值观是先进的;如果选择“坚守”,似乎就选择了辜先生的老路。
实际上,这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出生在东北、曾为美国著名脱口秀主持人的黄西说过:“很多华人困扰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的问题。这根本不是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各自有各自的生活方式,自得其乐就行。”
简言之,说英文也罢,不说英文也罢,融入也罢,不融入也罢,一颗平常心最难得。其实,很多美国人都没有融入所谓的美国主流文化。
(原标题:非主流如何融入美国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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