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费出国留学[微博]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该《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9年6月30日自行废止。
留学中介机构表示,该《办法》提高了行业的入门门槛,留学服务行业将更加规范。有学生家长[微博]表示,该《办法》中对留学中介机构100万备用金的要求,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
政策解读
留学中介备用金由省教育厅监管
6月13日,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孙建宁对《办法》做了解读。他说,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实施部门由教育部调整为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将审批权下放到省上,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地区管理办法。
该《办法》颇具亮点,第一,中介机构的备用金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用于留学中介机构对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赔偿,备用金及其利息由省教育厅监管。第二,中介机构应与服务对象签订由教育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第三,明确中介机构不得以承包或者转包等形式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中介服务业务;不得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咨询、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形式开展自费出国留学招生宣传活动。第四,境外机构、外国在华机构、中外合资机构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在陕西省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留学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教育厅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一)动用备用金后未按期补足,但继续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二)擅自组织语言培训、留学预科等具有学科知识内容的教育教学活动的;(三)跨区域设立的分支机构未按要求备案、注册的;(四)以承包、转包等方式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五)发布虚假信息,在境内组织中介活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六)为服务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相关材料办理自费出国留学的。
“之前的备用金是50万元,现在须缴纳100万备用金,提高了行业门槛,将淘汰那些没有雄厚资金的小中介机构,明年3月将对留学中介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孙建宁说,将出台配套的措施,省教育厅将适时公布通过年度审核的留学中介机构名单,如果有留学方面投诉,可通过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与他们联系。
中介机构
希望成立行业协会
发布留学预警
“这对我们来说是好事,非常欢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负责人卢一航说,《办法》的出台对留学机构既是整顿也是梳理,将促使这一行业更加规范。特别是备用金制度对留学中介机构约束力度很大,如果有违规行为,教育厅可直接处置备用金。此外,留学机构审批权下放,也便于外埠机构在当地开展业务。希望能成立行业协会,如果有了协会,一旦发现国外不良信誉的学校便可发布预警,帮助学生规避风险。同时,留学顾问如果缺乏职业操守,制作假材料、做虚假承诺、乱收费等,也可利用这个平台发布。
金吉列留学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巨红艳认为,《办法》最大的亮点是提高了留学中介机构的准入门槛,有助于留学市场的优化及良性发展,能让行业的管理更加规范,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坚实的保障。对学生和家长来说,备用金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并且对留学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
家长
就算有纠纷也有了投诉的地方
“我觉得出台《办法》挺有必要,我们学生在办理留学申请时,不知道哪家中介靠谱哪家中介不靠谱,有了主管部门的监管和制度的约束,我们就可以放心选择了。”张伟钰同学建议,留学选校时,顾问通常都会给一个学校名单,申请者最好多方了解求证一下,想上哪个学校最终还是要自己来定。
学生家长杨女士说:“我觉得这个《办法》不错,有教育厅和工商局监管,就算有纠纷也有投诉的地方,解除了家长的后顾之忧。希望主管部门尽快公布有资质的留学中介机构名单,以便家长和学生选择。”
(原标题:我省出台自费留学中介管理办法 100万备用金解家长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