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考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作录取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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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3/03 11:2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从2005年起,海南省首批省级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将实行等级制,今年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录取依据。 据介绍,去年秋天,海南省首批省级课改实验区约4万名学生进入初三毕业班。为建立与基础教育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该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了《海南省基础教育课程
新课程实验区中考改革最明显的变化,是学业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改变以往升学考试按学科分数简单相加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的做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毕业生九个学科的学业考试等级、总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据海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学生学业成绩用等级制呈现,与百分制呈现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只是区分精度的差异。等级区分并不排斥成绩优秀学生的优先录取,只是为了避免百分制区分学生的惟一性和由这种惟一性所带来的评价学生的片面性。 新的中考制度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只有达到良好以上的才能被重点中学或省、市县(单位)一级学校录取。 据悉,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发展状况的全面评价,包括6方面的主要内容:思想品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海南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一改革措施体现了对教育质量的全面评价,克服了单一的纸笔考试和单纯以考试科目成绩简单相加的办法录取学生的片面性,为不同个体差异和有特长潜能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