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作弊耳机调查下的思考:共同诉求公平(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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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21 15:55 华夏大地自考版 | ||||||||
公平,非一家之能事 需合社会之力共同完成 “我们这里也接到了一些有关的举报”暗访以后,记者拿着耳机样品迅速采访了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中心尚主任。
“我们自考中心对此是决不姑息”尚主任表示,如果查出作弊考生,有关部门将完全按照教育部18号令的规定,对舞弊考生处于重罚,同时对于大批贩卖作弊工具的组织和个人,也会积极与北京公安局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处室配合,依法处理。 对于使用无线隐形耳机的问题,尚老师表示,自考中心已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也采取了相关的对策,已将这种情况作为这段时间的监管重点。 “一些试用的防作弊器材如果上半年的使用情况良好,那么将有可能会在下半年进行大面积推广”尚老师表示,自考办惩治作弊的决心不会变。也希望通过媒体能够告诫那些有“非分”之想的学生,不要心存侥幸。 据记者了解,每次考试,各地的自考办都在不遗余力地治理考试作弊现象,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严肃处理违纪考生的事实也表明了自考办惩治考试作弊的决心和成效。就在2005年4月份的高自考考试中,就有256名考生被发现有违规行为而受到相应的处罚。 “要是《考试法》出台就好了”尚主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媒体能够呼吁有关部门出台《考试法》。“这样我们处理一些考试舞弊违纪问题时就更加有法可依”。 的确如此,正是由于政策以及相关行业的管理不规范,使“这些部门和组织已经承受了很多不应该承受的压力”社科院教育研究所的高研究员认为,不能简单的将作弊监管的事情完全推到有关考试管理部门。“应该肯定考办等单位这些年的成绩,他们对于‘反作弊’尽了最大努力去查处”。 对于考试作弊手段越来越隐蔽的现象,高研究员认为从管理上讲,社会其他部门也应该负起相关的责任。“销售作弊器材或者是以赢利为目的,提供作弊的组织和个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应该由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来处理。 采访中,不少教育界人士也表示,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也是考生产生作弊行为的原因之一。 从根本上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如今已经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管理问题,而成为一个社会各个相关部门的共同问题。(特约记者:李由之)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