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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3)

http://www.sina.com.cn 2005/11/22 14:10  恩波教育

3. (1997,理,多选)唯物辩证法就其本质来说是批判的、革命的,因为它

  A. 认为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

  B. 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从其暂时性方面去理解和对待

  C. 认为事物的变化发展只有间断性,没有连续性

  D. 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

  E. 认为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答案:ABD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任何事物都有产生、发展、灭亡的历史。具有生命力的新事物,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丧失其存在的合理性,转变为最终走向灭亡的旧事物。坚持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正是唯物辩证法批判的革命的本质的表现。据此,A为应选项。

  由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这一前提出发,必然可以推出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具有暂时性这一结论。据此,B也是应选项。

  事物之所以会灭亡是因为事物从产生的第一天起就存在着否定的因素,只是这一因素尚未占主导地位,占主导地位的是肯定因素。但是,肯定因素与否定因素的地位不是凝固不变的,否定因素必然由弱到强,最终战胜肯定因素,实现对原有事物的否定。由此而论,当现存事物存在的时候,人们在对它进行肯定的理解时就应该包含着否定的理解,即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据此,D为应选项。

  C之所以是淘汰项,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既有间断性,又有连续性,是间断性与连续性的统一。显然,新事物否定旧事物,是对旧事物的扬弃,即有保留的克服,有批判的继承。这样,不惟新、旧事物有质的区别,还有不能绝对割裂的联系。

  E之所以是淘汰项,是因为并非所有存在都是合理的。“合理”属于道德范畴,同原因并不是一个概念。我们可以说凡存在的都是有原因的,但不能说凡存在的都是合理的。腐败现象也是一种存在,它有产生的原因,但不是合理的。

  特别提示:本题以“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为正确命题。可能有的考生会问:物质不是永恒的吗?物质不是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吗?这里需要界定:“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这一命题中的“事物”,是指具体的物质形态,具体的物质形态的存在是暂时的,可以转化为另外的物质形态,而“物质是永恒的”这一命题中的“物质”,是指客观存在,是从具体的物质形态中抽象出来的。毫无疑问,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具有永恒性。

  任何共性全都寓于个性之中,共性不能脱离个性而存在。“物质”同样寓于无数的具体物质形态之中。具体的物质形态是可变的,具有暂时性,但以客观实在为惟一特性的物质则具有永恒性。永恒通过无数的暂时获得了自身的存在。

  4. (1999,文,单选)法国科学家路易•巴斯德说:“在观察事物之际,机遇偏爱有准备的头脑。”这句话强调了

  A. 人们对每一件事物都要细心观察 B. 人们在认识事物时要有理性的指导

  C. 人们获得感性经验的重要性 D. 人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答案:B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偶然把握必然。科学的任务之一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但必然性的把握必须通过认识事物的偶然性才能完成。一旦通过某种偶然揭示了必然,则对这一偶然的认识便成为所谓的“机遇”。传闻鲁班发明锯是受到了偶然被带有齿儿的草划破了手的启示,瓦特发明蒸汽机是受到了偶然地看到放在火上的水壶中的水沸腾,蒸汽把壶盖顶开的启示,琴纳研制牛痘疫苗是受到了挤牛奶的女工不得

天花的启示……显然,生活中缺少的不是“机遇”,而是发现。能否真正地发现“机遇”,同人的理性思维以及在理性思维的指导下思考问题的敏捷性、创造性有着内在的关联。据此,B为应选项。

  A、C、D本身并不是错误的判断,但它们同巴斯德强调的观点无关。显然,如果没有理性的指导,人们对事物再细心观察,再重视感性经验,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都难以把握“机遇”。不是生活中未出现“机遇”,而是“机遇”出现时判断不出,与其失之交臂。据此,A、C、D为淘汰项。

  5. (多选题)下列哪些现象属于因果联系

  A. 种瓜与得瓜 B. 闪电之后雷鸣。闪电与雷鸣

  C. 白天之后有黑夜。白天与黑夜 D. 春天之后有夏天。春天与夏天

  E. 生产决定消费。生产与消费

  答案:AE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因果联系的特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因果联系除了具有先行后续(先因后果)的特征外,还应具有引起被引起的关系这一本质的特征。在这里要特别注意:“在此之后”不等于“由此之故”(乙现象在甲现象的后面不意味着乙一定由甲所引起)。

  由于“种瓜”与“得瓜”、“生产”与“消费”分别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故而是因果联系。据此,A、E为应选项。

  由于“闪电”与“雷鸣”、“白天”与“黑夜”、“春天”与“夏天”仅仅分别具有先行后续性,而不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故而均不是因果联系。据此,B、C、D为淘汰项。

  第二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及其关系

  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1)质

  ①质的含义。质是使事物成为自身而与他事物相区别的一种内在规定性。

  ②质和事物的关系:质和事物是不可分的。凡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凡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③质和属性的关系。属性是一事物和他事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属性是质的表现,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质由该事物内部的特殊矛盾决定。由于矛盾往往是复杂的,所以事物的质和属性往往具有多样性。

  ④认识质的意义:其一,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基础。只有认识了事物的质,才能知道这个事物是什么,才能把该事物同其他事物加以区分。其二,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只有先认识了事物的质,才能进而认识事物的量。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起点。

  (2)量

  ①量的含义。量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②量和事物的关系:量和事物是不可分的。凡量,总是一定事物的量;凡事物,总是具有一定量的事物。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

  ③量具有多样性。

  ④认识量的意义: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定量分析固然要以定性分析为基础,但定量分析同时又使定性分析更加准确。

  (3)度

  ①度的含义。度是事物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

  ②关节点的含义。关节点是指一定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或最低界限,是度的两端的极限。

  ③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一方面,量中有质,质中有量;另一方面,质和量相互规定,一定的质规定着量的活动范围,一定的量又规定着质的稳定性。

  ④认识度的意义:其一,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把握事物的度,可以全面而深刻地认识事物,做到胸中有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统一。其二,把握事物的度,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掌握“适度”的原则,不能随意超出事物所允许的范围。

  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1)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表现为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变化。

  (2)区分质变和量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的范围。在度的范围之内的变化属于量变,超出了度的范围的变化属于质变。

  (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①任何事物的变化总是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先从量变开始的。

  ②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③质变又会引起新的量变。一方面,质变体现并巩固着量变的结果;另一方面,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④量变可以转化为质变,质变又可以转化为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体现着事物的永恒的变化和发展。

  (4)要反对割裂量变和质变的两种形而上学观点

  一种是只承认质变而否认量变的激变论;另一种是只承认量变而否认质变的庸俗进化论。

  (5)量变、质变根源于事物内在的矛盾

  量变、质变作为事物变化的两种状态,归根结底是由事物内在的矛盾引起的。矛盾双方有主、次之分。如果双方在斗争中仅仅发生力量对比的变化而没有易位,旧的统一体就继续存在,事物就呈现出量变的状态;如果双方在斗争中主、次易位,旧的统一体就会破裂,事物就呈现出质变的状态。

  (6)质量互变规律的复杂性即多样性

  ①量变和质变形式的多样性。

  量变的多样性:其一,数量的增减引起事物的质变;其二,由于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即场所的变更)引起质变。

  质变的多样性:其一,爆发式飞跃,这种飞跃表现为剧烈的外部冲突的对抗形式,用于解决对抗性矛盾。其二,非爆发式飞跃,这种飞跃不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和对抗,用于解决非对抗性矛盾。

  ②量变和质变的相互渗透。

  其一,量变中渗透着质变,表现为总的量变过程中发生部分质变,部分质变又分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两种形式。阶段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而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从而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阶段性。局部性部分质变是指事物全局的性质未变而其中某些部分发生了性质的变化。

  其二,质变中渗透着量变,表现为质变过程中的量的扩张。质变过程中的量的扩张,是指事物进入质变过程以后新质因素有量的扩张,旧质因素有量的消亡,直到完成质变。

  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1)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含义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

  (2)肯定和否定的辩证关系

  ①肯定和否定是相互对立的。当肯定方面处于支配地位时,事物就保持自身的存在和原有的性质;如果否定方面在斗争中取得支配地位,事物就转化为自身的反面,实现对自身的否定。

  ②肯定和否定是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的。所谓相互依赖,是指二者互为前提,无肯定即无否定,无否定即无肯定;所谓相互渗透,是指二者相互包含,肯定之中有否定,否定之中有肯定。

  辩证的否定观及其方法论意义

  (1)辩证的否定观

  ①事物的否定是自我否定。事物内部存在着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它们既对立又统一。最初,肯定方面处于支配地位,否定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事物就被肯定着。但是,在矛盾双方的斗争中,否定方面总会由弱变强。一旦否定方面由被支配地位上升为支配地位,事物就转化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实现了对事物的否定。

  事物最终之所以被否定,根源在于事物的内部,是事物内部的否定因素战胜了肯定因素。因此,事物的否定是自我否定。

  ②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其一,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所谓发展,是指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而实现这一过程必须要对旧事物进行否定,否定实现了事物由旧质向新质的飞跃。其二,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新事物在否定旧事物的时候,并不是把旧事物全盘抛弃,一笔勾销。旧事物是新事物的母体,新事物从旧事物那里脱胎而来,新事物是在批判地继承了旧事物中的一切积极的有生命力的因素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样,在新、旧事物之间,就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③辩证的否定的实质是扬弃。扬弃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既克服又保留。新事物抛弃旧事物的糟粕,继承其精华,并把它作为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扬弃体现着事物发展过程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

  (2)辩证否定观与形而上学否定观的对立

  ①辩证否定观认为,事物否定的根源存在于事物的内部,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形而上学否定观认为,事物否定的根源要到事物的外部去寻找,否定是外力引起的。

  ②辩证否定观认为,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否定是批判和继承、克服和保留的统一。肯定和否定相互渗透,肯定之中有否定,否定之中有肯定。形而上学否定观则把肯定和否定绝对地割裂,主张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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