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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世界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5)

http://www.sina.com.cn 2005/11/22 14:10  恩波教育

(4)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的道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也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这个道理,贯穿于对立统一规律和唯物辩证法其他原理之中。

  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的道理,给我们提供了正确认识世界、
认识矛盾的一般法则。人类的认识总是先从认识个性开始,经过抽象,把握该类事物的共性;然后在共性的指导下,再去研究新的个性。人类认识的一般秩序是:“个性——共性——个性”或“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

  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道理,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原则的哲学基础,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理论的哲学基础。

  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共性,又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体现出中国特色这一个性。在所有制方面,我们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共存;在分配形式方面,我们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共存;在政治上,我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指导思想上,我们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有这些,都是共性和个性相统一。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

  在中国传统哲学的辩证思想中,关于矛盾的观点十分丰富。中国思想家很早就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物生有两”、“一分为二”、“相对相生”、“相反相成”等涉及矛盾观点的命题。此外“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物壮则老”、“物极必反”、“至相反,盛则衰”等命题,也包含了矛盾普遍存在的思想。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其现代生活,有着十分重要的启示。对于这笔精神财富,我们应当批判地继承。

  本节小评

  对立统一规律是极其重要的知识点。矛盾的同一性原理对于我们争取“双赢”,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试题例析

  1. (1992,文,多选)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因为它

  A.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B.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C.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 D. 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和本质内容

  E. 是贯穿于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主线

  答案:BDE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B、D、E之所以为应选项,是因为它们分别成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理由。

  唯物辩证法有两个基本特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所谓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从根本上说,就是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和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显然,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据此,D为应选项。另外,事物之所以不断地发展,其动力就在于事物内在矛盾的既对立又统一。据此,B为应选项。

  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或者说主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必然性与偶然性等基本范畴,都是矛盾从不同侧面的展开。据此,E为应选项。

  除此之外,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是否承认对立统一亦即是否承认矛盾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这也构成了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理由。

  A之所以是淘汰项,是因为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即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是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的。

  C之所以是淘汰项,是因为事物发展的状态是质量互变规律揭示的。

  特别提示: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同发展的关系很容易用作客观题命题的内容。请考生注意以下界定: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②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③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道路、趋势。

  2. (2001,文、理,多选)1999年,中美两国就中国加入WTO达成了“双赢”的协议,它将对两国经济产生深远影响。这在辩证法上的启示是

  A. 矛盾的双方在相互斗争中获得发展

  B. 矛盾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某种发展为条件

  C. 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而使自身获得发展

  D.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发展

  E. 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答案:ABDE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中国和美国是一对矛盾,既有斗争的一面,也有同一的一面。1999年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双赢”协议,就是中、美双方既斗争又同一的结果。

  A强调了斗争性的作用,是应选项;B、E强调了同一性的作用,是应选项;D既强调了斗争的作用又强调了同一的作用,也是应选项。

  由于中、美双方达成的是“双赢”的协议,而不是一方“赢”一方“输”,故而C为淘汰项。

  3. (1993,文,多选)中国古代的哲学家公孙龙提出的“白马非马”的命题,其错误是割裂了事物的

  A. 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B. 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C.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D. 普遍和特殊的关系

  E. 抽象和具体的关系

  答案:ABDE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的个性,它们相互区别,不能混淆。

  然而,它们又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另一方面,矛盾的特殊性包含着矛盾的普遍性,个性包含着共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在公孙龙的命题中,“马”是共性、普遍性,“白马”是个性、特殊性。“马”是从许许多多的个性(白马、黑马、黄马……)中抽象出来的,它不能脱离具体的个性而存在。“马”和“白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白马非马”的命题显然割裂了共性和个性(普遍和特殊)的关系,说得更具体些,是夸大了共性和个性的区别,抹煞了共性和个性的统一。据此,B、D为应选项。

  A也为应选项,因为在这里,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普遍和特殊的关系,也可以表述成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E也为应选项,因为相对于“白马”而言,“马”是抽象的概念;相对于“马”而言,“白马”是具体的。

  C为淘汰项,因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并不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请记住这两组例子:“马”和“白马”(黑马、黄马……)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马”和“马头”(马腿、马身……)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特别提示:要注意划清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的区别,共性不等于整体,个性不等于部分。

  4. (2000,文,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也出现了某些负面效应。请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学说,阐述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答案要点: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的,存在于一切事物及其全部发展过程中。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改革措施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些负面效应,付出一定的代价,它与改革措施发挥的正面效应是相伴而生的。

  矛盾双方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之分,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其主要方面规定事物的性质。我们必须首先看到改革措施取得巨大成就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充分发挥它的正面效应。同时也不要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尽量减少负面效应,促使负面效应向正面效应转化。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负面效应是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它的出现和解决能够促使我们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纵深层次,使社会主义事业获得新的发展。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道题要求运用矛盾学说回答有关问题。矛盾学说的原理是很丰富的,那么,到底运用哪些原理呢?这由所要回答的具体问题即题例决定。

  这道题中的具体问题是:一方面,我们在改革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另一方面,又出现了某些负面效应,即利与弊并存。利、弊是一对矛盾,而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由此可以想到,首先要运用矛盾普遍性的原理。

  接下来,我们应该知道,我们所取得的成就是主要的,是主流;所出现的负面效应是次要的,是支流。主流与支流的理论依据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原理,故而还要回答这一原理。

  负面效应虽属支流,但毕竟需要解决,化弊为利。一旦把这一矛盾解决了,能使我们工作更上一层楼,这实际上就是转化矛盾,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故而,还要回答这一原理。

  解这道题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当题目要求所运用的原理范围比较宽时,应结合所要联系的题例进行选择,惟此,才能有的放矢,避免漫天撒网的失误。

  5. (1998,文,多选)在下列命题中,包含辩证法思想的有

  A. “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B.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C.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D. “天下之势,循则极,极则反”

  E. “荣枯代谢而弥见其新”

  答案:ABDE

  解析:考查的知识点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辩证法。A、B、D体现了矛盾转化的思想,E体现了新事物不断产生,旧事物不断灭亡的思想,均含有朴素辩证法的观点,因而是应选项。C否认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典型的形而上学静止论,故而是淘汰项。

  课后归纳

  本章主要是讲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部分,也是历年考试必考的内容,各种题型都有。有的部分连续几年都考到,例如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及其辩证关系,矛盾一方面的发展以另一方面的某种发展为条件的原理,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这一章的重中之重,要认真复习。

  从复习角度讲,要注意掌握本章所涉及的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其中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以及各规律的一些基本范畴,如质、量、度;肯定、否定;必然性和偶然性;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等。从应试的角度看,在正确掌握各个规律的基础上,要注意这些规律的实际运用;现在的考试题,特别是分析题很少单纯地考某一原理,主要是考实际运用。然而要联系实际运用得好,又要以对原理熟练把握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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