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06年艺术招生办法:本科按1比4发放合格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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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12/31 10: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2月30日讯 省招考院30日公布了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今年相比,考生报考条件增加了一项:军队战士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06年1月9日至10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 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从2月16日至3月15日进行,每个院校最多选择两个承办市进行专业考试,测试考点减为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共6个。省招考院特别强调:
省内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不再分批进行,本科院校2月8日至3月5日,专科院校3月6日至3月15日。评卷结束后,省内院校要将考生分专业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本科按1:4(2005年为1:3.5)、专科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合格证。 考生志愿信息卡设艺术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专科批三个批次志愿。专科批设两个顺序学校志愿,填报省内、外院校专科(高职)专业。省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本、专科(高职)志愿,安排在艺术本科提前批优先投档录取,凡填报了上述院校专科(高职)志愿的考生,其省外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以外的本科提前批志愿自动作废。(记者:徐静)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