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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概念的相关知识及其运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10/08 13:18  北京安通学校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一切能够被思考的客体,有形的,无形的,物质的,精神的,存在的,不存在的,都是对象。因此,概念包罗万象。人思维的触角伸向哪里,哪里就有相应的概念。

  概念是逻辑思维的最基本单位。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地把握和运用概念。GCT-ME测试日常思维能力,自然包括测试准确把握和运用概念的能力。

  对象的性质和对象之间的关系,统称为对象的属性。对象的属性分为偶有属性、固有属性和本质属性。

  概念是把对象作为一个类来反映的。对某个类对象来说,如果某种属性为其中的某些对象具有,而不为另一些对象具有,则称为该类对象的偶有属性;如果某种属性为所有对象具有,则称为该类对象的固有属性;如果某种固有属性仅仅为该类对象具有,则称为该类对象的本质属性。

  例如,对于“商品”这个类对象,“价廉物美”是偶有属性;“是劳动产品”是固有属性;“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是本质属性。“商品”这个概念,只反映“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这种本质属性。

  准确地把握概念,就是要准确地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

  具有概念内涵的所有对象构成的类,就构成该概念的外延。例如,所有的人构成的对象类,就是“人”这个概念的外延。对“人”这个对象类,“男人”、“女人”等称为子类,“鲁迅”、“华盛顿”等称为分子。

  [思考]:

  1.用“解放生产力”来表达“社会主义”这个概念的内涵是否准确?

  答:不准确。因为“解放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固有属性,不是本质属性。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就是解放生产力”成立,但“解放生产力就是社会主义”不成立。

  2.“中国”这个对象是否属于“联合国”这个概念的外延?

  答:不是。因为“中国”不具有“联合国”这个概念的内涵。

  3.“中国”这个对象是否属于“联合国成员国”这个概念的外延?

  答:是。

  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类概念)

  类是由分子组成的。“人”这个类,是由张三、李四等一个个人组成的。“人”和“张三”的关系,是类和分子的关系。

  集合体是由个体组成的。“森林”这个集合体,是由一棵棵树木组成的。“森林”和“树木”关系,是集合体和个体的关系。

  类和分子,与集合体和个体,是两种不同的关系。这种不同点在于:类的性质必然地属于组成类的每个分子,而集合体的性质不必然属于组成集合体的每个个体。例如,人具有的性质张三必然具有,但森林具有的性质树木不一定具有。

  表达集合体的概念称为集合概念。表达类的概念称为非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也称为类概念。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在日常思维中,同一个概念,可以在集合的意义上使用,也可以在非集合的意义,即类的意义上使用。换句话说,同一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下,可以表达集合概念,也可以表达非集合概念。这就容易出现“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

  [思考]

  人是世界上第一个可宝贵的

  我是人

  ----------------------------------------------

  所以,我是世界上第一个可宝贵的

  分析:

  在上述推理中,第一个前提中的“人”,是集合概念,第二个前提中的“人”是类概念。该推理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思考]

  以下划横线的概念,是在集合意义上还是在非集合意义上使用的?

  A. 森林是重要的自然环境,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

  B. 森林在全球陆地的覆盖率,已由上世纪初的19%下降到本世纪初的11%。

  C. 遵纪守法,是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

  D.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答:A项中的“森林”是类概念。因为“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这种性质属于每一块森林。

  B项中的“森林”是集合概念。因为所提及的覆盖率只为全球森林的整体具有。

  C项中的“公民”是类概念。因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基本义务。

  D项中的“教师”是集合概念。因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对教师的整体评价,并不一定是对每个教师的评价。

  3.概念外延间的关系

  概念外延间的关系可以分为相容和不相容两类。两个概念的外延有共同的分子,则称为是相容的,否则是不相容的。这两类关系又各有不同的类型。见下图:

  1. 全同

  相容 2. 属种

  3. 交叉

  概念外延间的关系

  1. 不相关不相容

  不相容 a. 矛盾

  2.相关不相容

  b. 反对

  下面通过图形例示来说明这些关系。这种图形称为欧拉图。欧拉图是一种在GCT-ME解题中有用的辅助方法。

  相容关系:

  1. 全同 例如:A=北京

  A B=中国的首都

  B

  2. 属种 A 例如:A=动物

  B B=人

  说明:具有属种关系的两个概念,外延较大的称为属概念。外延较小的称为种概念。

  3. 交叉

  A B 例如:A=白种人

  B=美国人

  不相容关系:

  1. 不相关不相容: 例如:A= 战争

  A B B=

蛋糕

  2. 相关不相容:

  a.矛盾 例如: A= 男人

  A B C B= 女人

  C= 人

  b. 反对 例如: A= 老人

  B= 年青人

  A B C C= 人

  说明:如果两个不相容的概念,不存在某种语境下共同的属概念,则称为不相关不相容。否则,称为相关不相容。

  两个相关不相容的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之和等于某种语境下共同的属概念,则称在该语境下具有矛盾关系。

  两个相关不相容的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某种语境下共同的属概念,则称在该语境下具有反对关系。

  4.概念的定义和划分

  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例如,“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就是一个定义,它揭示和明确“逻辑”这个概念的内涵。

  定义有被定义项、定义项和联项构成。在上面例举的定义中,“逻辑”是被定义项;“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是定义项;定义联项通常用“是”表示。

  定义有以下规则:

  (1)被定义项与定义项在外延上必须是全同关系。

  违反这一规则,如果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所出现的逻辑错误称为定义过宽;如果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称为定义过宽。

  (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违反这一规则,如果定义项中直接包含被定义项,称为同语反复;如果定义项中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称为循环定义。

  (3)对正概念下定义不能使用否定句。

  (4)不能以比喻代定义。

  [思考]:

  以下断定作为定义是否严格?

  1.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范。

  答:定义过宽。因为人们的行为规范还包括伦理道德。

  2.直系亲属是指和当事人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

  答:定义过窄。因为直系亲属不包括和当事人具有婚姻关系的人。

  3. 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规律的科学。

  答:同语反复。

  4. 生命是有机体的新陈代谢。

  答:循环定义。因为“有机体”定义为“有生命的个体”。

  划分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例如,“国家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就是一个划分。

  划分有母项、子项和划分标准三个构成要素。在上述划分中,母项是“国家”,子项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划分标准是“经济发展水平”。

  同一母项,在不同的划分标准下,可得到不同的子项。

  划分有以下规则:

  (1) 每次划分必须使用同一标准。

  违反这一规则,称为划分标准不一。

  (2) 子项必须不相容。

  违反这一规则,称为子项相容。

  (3) 母项的外延必须等于子项的外延之和。

  违反这一规则,如果母项的外延小于子项的外延之和,称为划分过宽;如果母项的外延大于子项的外延之和,称为划分过窄。

  (4) 子项必须是同一层次的概念。

  违反这一规则,称为子项不当并列,或概念不当并列。

  概念的层次性可通过下图说明。

  社会意识

  科学 宗教

  自然科学 社会科学 哲学

  数学 物理 化学 … 法律 经济 历史… 中哲 西哲 逻辑…

  初 高 有 无 中 外 传 数

  等 等 机 机 国 国 统 理

  数 数 化 化 史 史 逻 逻

  学 学 学 学 辑 辑

  [思考]以下断定作为划分是否严格?

  1.战争分为常规战争和世界战争。

  答: 划分标准不一;子项相容。

  2.“直系亲属”分为“双亲”(父母)、“胞亲”(兄弟姐妹)、“配偶”和“子女”。

  答:划分过宽。

  3.“要把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到每个工厂、农村、机关、学校。”(毛主席语录)

  答:概念不当并列。“农村”和其它并列概念不属同一层次。

  [练习]

  写出下文中相关概念间的树状结构(横式):

  在H国200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中,婚姻状况分为四种:未婚、已婚、

离婚和丧偶。其中,已婚分为正常婚姻和分居;分居分为合法分居和非法分居;非法分居指分居者与人非法
同居
;非法同居指无婚烟关系的异性之间的同居,包括分居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分居者与未婚、离婚和丧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答:

  正常婚姻

  已婚 合法分居(独居)

  婚 分居 和分居者同居

  姻 非法分居(非法同居)

  状 和未婚、离婚、或丧偶者同居

  况 未婚

  离婚

  丧偶

  5.在解题中的运用

  下面通过实例说明概念的相关知识在GCT-ME解题中的运用。

  [例17]

  过去,我们在道德宣传上有很多不切实际的高调,以致于不少人口头说一套、背后做一套,发生人格分裂现象。通过对此种现象的思考,有的学者提出,我们只应该要求普通人遵守“底线伦理”。

  根据你的理解,以下哪一选项作为“底线伦理”的定义最合适?

  A.底线伦理就是不偷盗、不杀人。

  B.底线伦理是作为一个社会普通人所应遵守的一些最起码、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C.底线伦理不是要求人无私奉献的伦理。

  D.如果把人的道德比作一座大厦,底线伦理就是该大厦的基础部分。

  解析:答案是B。

  A项定义过窄;C项使用否定句下定义;D项以比喻代定义。因而都不合适。-

  此题是2003年GCT-ME的已考试题,直接涉及定义规则的相关知识。掌握这些知识有利于准确解题,但不熟悉相关知识并不妨碍正确答题。

  [例18]

  平反是对处理错误的案件进行纠正。

  依据以下哪项能最为确切地说明上述定义的不严格?

  A.对案件是否处理错误,应该有明确的标准,否则不能说明什么是平反。

  B.处理错误的案件包括三种:重罪轻判,轻罪重判和无罪而判。

  C.应该说明平反的主体,平反的主体应该具备足够的权威性。

  D.对平反的客体应该具体分析。平反了,不等于没错误。

  解析:答案是B。

  B项断定,处理错误的案件包括三种:重罪轻判,轻罪重判和无罪而判。对重罪轻判和轻罪重判的案件进行纠正,显然不属于平反;平反仅是对无罪而判的案件进行纠正。因此,把“平反”定义为“对处理错误的案件进行纠正”,显然过宽而有失严格。

  其余各项的断定内容,即对案件是否处理错误应有明确的标准;平反的主体应该具备足够的权威性;对平反的客体应该具体分析等,涉及的是正确实施平反所要满足的条件,而不是平反这一概念本身的内涵,对平反下定义只需要揭示其内涵,不需要断定平反得以正确实施所要满足的条件。-

  [例19]

  张教授:如果没有爱迪生,人类还将生活在黑暗中。理解这样的评价,不需要任何想象力。爱迪生的发明,改变了人类的生存方式。但是,他只在学校中受过几个月的正式教育。因此,接受正式教育对于在技术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并不是必要的。

  李研究员:你的看法完全错了。自爱迪生时代以来,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在当代,如果你想对技术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即使接受当时的正式教育,全面具备爱迪生时代的知识也是远远不够的。

  以下哪项最恰当地指出了李研究员的反驳中存在的漏洞?

  A. 没有确切界定何为“技术发展”。

  B. 没有确切界定何为“接受正式教育”。

  C. 夸大了当代技术发展的成果。

  D.低估了爱迪生的发明对当代技术发展的意义。

  解析:答案是A。

  不难发现,“技术发展”这个关键概念的内涵,在张教授的陈述和李研究员的反驳中是不完全一致的。

  李研究员的反驳,把张教授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技术发展,不当地限定为当代的技术发展。这样,即使李研究员的断定成立,也不能说明张教授的断定不成立。A项恰当地指明了这一点。-

  [例20]

  在H国2000年进行的人口普查中,婚姻状况分为四种:未婚、已婚、离婚和丧偶。其中,已婚分为正常婚姻和分居;分居分为合法分居和非法分居;非法分居指分居者与人非法同居;非法同居指无婚烟关系的异性之间的同居。普查显示,非法同居的分居者中,女性比男性多100万。

  如果上述断定及相应的数据为真,并且上述非法同居者都为H国本国人,则以下哪项有关H国的断定必定为真?

  Ⅰ.与分居者非法同居的未婚、离婚或丧偶者中,男性多于女性。

  Ⅱ.与分居者非法同居的人中,男性多于女性。

  Ⅲ.与分居者非法同居的分居者中,男性多于女性。

  A.仅Ⅰ和Ⅲ。 B.仅Ⅱ和Ⅲ。 C.仅Ⅰ和Ⅱ。

  D.Ⅰ、Ⅱ和Ⅲ。

  解析:答案是C。

  与分居者的非法同居包括两种类型:

  第一,分居者和分居者同居;

  第二,分居者与非已婚者(未婚、离婚或丧偶者)同居。

  由题干,非法同居是指异性之间的同居,因此,与分居者非法同居的分居者中,男性和女性各占一半。所以复选项Ⅲ为假。

  由题干,非法同居的分居者中,女性比男性多100万,这说明与分居者非法同居的未婚、离婚或丧偶者中,男性多于女性。所以复选项Ⅰ为真。

  与分居者非法同居的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分居者,另一部分是未婚、离婚或丧偶者。上面已得出两个结论:第一,与分居者非法同居的分居者中,男性和女性各占一半;第二,与分居者非法同居的未婚、离婚或丧偶者中,男性多于女性。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与分居者非法同居的人中,男性多于女性。所以复选项Ⅱ真。

  以下相关概念间的树状结构有利于分析解答该题:

  正常婚姻

  已婚 合法分居(独居)

  婚 分居 和分居者同居

  姻 非法分居(非法同居)

  状 和未婚、离婚、或丧偶者同居

  况 未婚

  离婚

  丧偶

  -

  该题涉及准确把握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例21]

  甲、乙、丙三人居一学生宿舍。甲报案遗失2000元。保安人员经过周密调查,得出结论是丙作的案。班主任说:“这是最不可能的”,保安人员说:“当所有其他的可能性都被排除了,剩下的可能性不管看来是多么不可能, 都一定是事实。”

  以下哪项如果是真的, 将最为有力地动摇保安人员的结论?

  A.保安人员事实上不可能比班主任更了解学生。

  B.对非法行为惩处的根据, 不能是逻辑推理, 而只能是证据。

  C.保安人员无法穷尽地把握所有的可能性。

  D.丙是班上公认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解析:答案是C。

  保安人员得出“是丙作案”的结论的根据是他的推理:“当所有其他的可能性都被排除了,剩下的可能性不管看来是多么不可能, 都一定是事实”。结论的可靠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推理正确;第二,前提真实。保安人员的推理是正确的,但C项的断定指出了保安人员推理的前提的不真实,从而有力地动摇了他的结论。

  B项不成立, 因为题干涉及的是对非法行为的认定, 而不是对非法行为的惩处。-

  如果忽视了题干中“对非法行为的认定”和“对非法行为的惩处”这两个概念在内涵上的区别,B项会产生很强的干扰。

  [例22]

  一份犯罪调研报告揭示,某市近三年来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60%皆为已纪录在案的350惯犯所为。报告同时揭示,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作案者半数以上同时是吸毒者。

  如果上述断定都是真的,那么,下述哪项断定一定是真的?

  A.350名惯犯中可能没有吸毒者。

  B.350名惯犯中一定有吸毒者。

  C.350名惯犯中大多数是吸毒者。

  D.吸毒者中大多数在350名惯犯中。

  解析:答案是A。

  题干说的是“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作案者半数以上同时是吸毒者”,而不是说“半数以上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作案者同时是吸毒者”, 因此以下情况是可能的:上述350名惯犯虽然作案的数量占了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60%, 但人数只占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作案者的很小比例(例如5%)。这样,虽然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作案者半数以上同时是吸毒者,但350名惯犯中完全可能没有吸毒者。-

  此题“半数以上”这个概念,限定的是“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作案者”,而不是“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在关键概念的理解上发生偏差,会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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