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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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11/02 14:37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 |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2007年高考招生中继续开展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一、报名条件 省、地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我校所设学科的某一专业具有培养潜能者,尤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或物理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全国乃至国际重大比赛获奖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 二、招生计划 2006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三、报名及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推荐。 2、学生登陆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下载《北京交通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和《北京交通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分别打印填写,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的复印件等装订成册(A4复印纸),在2006年12月15日之前寄至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学生同时须到我校招生资讯网上进行网上在线报名,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缺一不可。 4、学生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我校将根据上述情况进行面试,所选专业偏离本人获奖及特长的,我校招生办公室有权进行调整,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因此请慎重选择专业志愿,专业选择以网上报名系统为准。学校将根据获奖情况及特长确定初审认定专业,并以此为依据安排面试分组。 四、选拔程序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我校首先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于2006年12月底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我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要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笔试,由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学生报名时原则上应只选择上述一所学校,并参加该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其他高校可以视情况承认其笔试、面试成绩。 3、我校将全面考虑学生获奖情况、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候选名单及认定专业,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综合成绩分A、B两档。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4、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证书,资格认定证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专业和等级。如果入选学生放弃认定专业也就放弃自主认定资格,不再享受照顾。其中理科试验班类专业仅面向数学、物理竞赛获省级奖励的理工类学生认定。 认定等级为A档的考生,高考提档分达到学生所在生源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生源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认定等级为B档的考生,高考提档分达到我校在学生所在生源地统招计划的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生源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二年的推荐资格。 六、报名及测试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12月20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我校收到书面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 考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方可参加2007年1月13日、14日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关于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的通知)。1月底公布考试结果。 咨询电话:010-51688441 自动传真:010-51683464 招生资讯网网址: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1月1日 附: 2、在线报名(将于11月3日之后开通)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