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07年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简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11/06 18:34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 | |||||||||
我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工作。 2007年我校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同等有效,不分配各中学推荐名额。工作流程是: 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完成网上申请报名,并寄交个人申请材料。我校将根据个人申
我校招生专家组将对通过初选的考生进行复试,全面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并提出入选名单。 浙江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入选名单。于5月份报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后,寄发录取通知书(保送生)。 一、招生对象与范围 具有优良的人格品质和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具有突出的学习才智或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保送生必须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详见附录) 2、自主招生工作在广东、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河南、安徽、江西、陕西、北京、天津等省(市)进行,其中广东省、江苏省只招收选考物理的学生,河南、江西、北京三省(市)只招收理科考生(因无文科招生计划)。 3、我校保送生、自主生选拔将同步进行。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需申请参加保送生选拔,不必再申请自主招生选拔。 二、申请报名 1、申请者请登陆浙江大学本科报名系统:zdzsc.zju.edu.cn/zsc-proj/online-request 点击进入,申请时间为2006年11月3日至2006年11月30日。 2、申请者注册报名后,需提供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a.《浙江大学2007年保送生/自主招生申请表》。 b.《个人陈述》为必要材料,需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3、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06年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 (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确定初选名单 我校招生专家组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选评审,择优选出部分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自主生综合选拔考试并网上告知。 四、选拔考试时间和方式 选拔考试方式为两种:我校外派专家组赴当地省市进行测试或学生来我校接受测试。 1、选拔考试时间:2006年12月上旬至2007年1月底。(各省市测试时间不同,我校将提前通知有关中学和学生。) 2、选拔考试内容包含: a.文化课考试:理科考生考数学、物理、英语三科;文科学生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00分。 b.专家组综合面试 3、选拔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我校收取报名测试费110元/人。 五、选拔程序 征求中学师生意见;考察申请者中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结合选拔考试成绩确定保送生、自主生人选。我校将及时通知有关中学并在浙江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六、录取手续 1、保送生:我校确认的保送生人选,均须高考体检和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时向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2、自主招生:自主生必须参加高考,成绩须达到2007年我校事先确定的自主招生成绩要求。由我校向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七、其他 1、为保证保送生、自主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专家教授、职能部门、纪检部门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保送生、自主生认定结果需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2、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准确真实。若发生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保送生或自主生的认定资格。 八、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27 电话:0571-87951006 87951979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浙大招生网:zdzsc.zju.edu.cn 浙大主页:www.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报名系统:zdzsc.zju.edu.cn/zsc-proj/online-request 点此进入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6年11月3日 附录:教育部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节选)(此附件仅供参考。若相关规定有所调整,请以教育部2007年公布的新政策为准。) 保送生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一)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试办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的通知》(教基 [1993]9号)精神,在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根据外语院校以及其他高等学校外语系对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特殊要求,下列外国语中学(学校)可继续向有关高等学校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具有保送生资格。这些学校是: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上述外国语中学(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可报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6所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系、专业。 招收保送生的高等学校,负责对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进行考察和选拔。拟录取的保送生须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保送生被高等学校录取后,录取名单应在其所在中学张榜公布。我部将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名单一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www.chsi.com.cn)。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