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考试 > 高考 > 2007年高考自主招生专题 > 正文

北京邮电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11/13 16:28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邮电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校将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2007年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优秀高中毕业生: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或获得以上二个学科省级三等奖者;

  3、其他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各方面均表现优秀的学生(文艺、体育特长除外);

  二、招生计划

  总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各省招生规模控制在本省上一年度招生计划的5%-8%以内,纳入学校预留计划中。

  三、推荐程序及录取原则

  1、学生须由所在中学推荐。

  2、推荐学生可以从北京邮电大学网上下载《北京邮电大学2007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逐项填写后,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12月15日之前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6)。(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12月下旬在我校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要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由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如同一考生报考以上五所高校中的两所(或两所)以上,考生须参加上午笔试所在地高校的面试,其他高校视情况承认其笔试、面试成绩。

  3、专家评审组根据考试结果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应在我校在本省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成绩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享有更加优惠的录取政策。安排专业时将结合入选学生的高考成绩、特长和填报的专业志愿予以考虑;若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录取线,学生将享受10分加分安排专业。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报名及考试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12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将推荐材料以特快专递寄至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6)。

  复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方可参加1月13、14日复试(请随时关注我校网上自主选拔录取复试通知)。

  招生网址:www.bupt.edu.cn 咨询电话:(010)62282045

  电子信箱:zsb@bupt.edu.cn

  七、本方案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出台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自主申请表》》

  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送地址如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十号 邮编:100876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陈老师 收

  电话:010-62282045

  电话:010-62282045 传真:010-62283407

  电子邮件:zsb@bupt.edu.cn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考试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北京网通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