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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招录公务员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01/19 20:53 人事部网站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招录公务员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6号)的精神,现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7年招录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1.分数线划定。面试之前不再组织专业笔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对应最低合格分数线(即:报考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总分为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报考市(地)国家税务局以下综合类职位的总分为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并根据职位录用计划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最低分数线及面试入围名单详见附件1、2) 2.人员调剂。个别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规定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同类职位合格人员中调剂产生。调剂对象为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但未能进入报考职位面试入围名单的考生。 调剂职位分征管类、文秘类、法律类、计算机类,调剂只在同类职位间进行,各类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省级职位与市(地)以下职位之间不进行调剂。(调剂职位详见附件3) 参加调剂人员请按照要求选择调剂职位,并于2007年1月23日前将调剂志愿以传真方式通知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0898-66509332)。我局将参照考生调剂志愿,根据调剂职位的要求、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职位进行综合调剂。(调剂申请表格详见附件4)。 (二)面试确认 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07年1月24日前通过电话与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逾期不确认者视同弃权,我局将分职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07年2月1日。地点:海南省国税大厦18楼会议室(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二东路39号)。 2.资格重审:2007年1月31日下午15:00在面试地点召开考生报到会,对面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缺席者视同弃权。 面试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公共科目准考证、毕业证书(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调剂申请表(调剂人员)、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五)总成绩的计算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原则确定考生总成绩(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的次序,根据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面试成绩、拟录用人员体检名单和体检注意事项将于2月1日下午在面试地点公布。 二、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1:1的比例,以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范围人员,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07年2月2日。 3.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并确定被考察对象的考察结果。考察时间为2007年3月。 三、公示、备案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在人事部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时间为7天。公示时间为2007年4月。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备案时间为2007年4月。 四、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确定职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录用纪律 (一)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违反本《公告》规定录用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二)对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三)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予以辞退。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将招考职位、录取结果等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考生准时报到、参加。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面试、体检期间,交通费、食宿费自理。考生免交有关考务费用。 (三)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www.hitax.gov.cn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898-66509332 (四)本次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录工作,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部署。 附件: 1.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招录2007年公务员各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 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招录2007年公务员面试待调剂职位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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