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2007内地招生章程及申请入学方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1:47  新浪考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批次及规则

  第四章 教学语言和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第五章 学制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学金计划

  第八章 入境签证

  第九章 考生责任

  第十章 招生咨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香港城市大学获教育部列入国家重点高校名单,并且获准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天津、辽宁、广西、陕西、河南、海南、江西、贵州、云南、安徽、河北、山西、吉林和黑龙江二十五个省市、直辖市及自治区,按照内地重点高校招生的程序和办法透过提前批次录取内地优秀高考生。

  第二条 为了保证香港城市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工作能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现依照教育部的有关指引,结合香港城市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香港城市大学的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根据各个学院具体的收生要求,择优录取。

  第四条 香港城市大学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香港特区政府”)资助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提供超过170多项不同层次和不同方向的专业课程。大学设有商学院、人文及社会科学学院、科学及工程学院、创意媒体学院和法律学院。上述学院现时都面向内地招收本科生。

  香港城市大学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700余位分别来自22个国家的教师,其中8位乃世界级院士、51位讲座教授、约500名持有海外知名学府的博士学位、150名曾于海外的大学担任专职教研工作。

  香港城市大学(“城大”)所取得的成就已获得国际广泛认可: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2006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报告,城大连续4年位列大中华地区最优秀高校前10名;

  城大连续3年入选《泰晤士报高等教育特刊》世界最佳学府排行榜200强,排名逐年攀升,2006年排名154位;

  城大2005年和2006年连续被《泰晤士报高等教育特刊》列为全球社会科学大学及科技大学100强;

  根据美国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公布的全球最优秀100所商学院,城大商学院获列亚太地区五强之一;

  城大商学院成功通过国际管理教育协会(AACSB International)的入会评审,是大中华地区内3间获得认证的商学院之一。

  香港城市大学全方位地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已与35个国家和地区240个合作伙伴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学生交换协议达146项。城大学生可以参加学生交换计划、暑期交流访问及实习。

  内地同学在城大毕业后可选择赴海外或留港深造,或在港就业,或返回内地创业。

  香港城市大学位于香港九龙达之路。城大地处交通枢纽中心,是陆路通往内地的必经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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