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07年内地招生章程:奖学金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1:47  新浪考试

  第七章 奖学金计划

  第三十四条 为鼓励和吸引内地优秀学子来香港城市大学就读,本校特设立奖学金计划。

  高考成绩特别优异、报读本校并获录取者,在入读时可获本校颁发不同种类和数额的奖学金(“入门奖学金”)。

  在学期间,学期和学年表现优异者亦可获学院及学系颁发或由社会赞助提供之其它各种奖学金(www.cityu.edu.hk/sds/sch/index.htm)。

  第三十五条 “入门奖学金”类别共有:

状元奖学金;分等奖学金;全国奥赛、国际竞赛获奖者奖学金。

  状元奖学金:各省市区名列文科或理科第一至三名的高考生,报读本校并获录取者,将获颁发全额状元奖学金,金额相等于在本校求学四年(法律学院五年)期间的全部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现为每年港币11万元)。

  分等奖学金:按照考生实际高考总分高出所在省市区“一本线”之多少分等,设头等和二等奖学金。

  头等奖学金金额为港币6万元,二等奖学金为港币3万元。

  在高考总分以750分为满分之省市区,理科考生高出100分以上(含100分)者,文科考生高出90分以上(含90分),将获本校颁发头等奖学金;理科考生高出60分以上(含60分)者,文科考生高出50分以上(含50分)者,将获本校颁发二等奖学金。

  在高考总分以900分为满分之省市区,理科考生高出120分以上(含120分)者,文科考生高出108分以上(含108分),将获本校颁发头等奖学金;理科考生高出72分以上(含72分)者,文科考生高出60分以上(含60分)者,将获本校颁发二等奖学金。

  在高考总分以630分为满分之省市区,理科考生高出84分以上(含84分)者,文科考生高出76分以上(含76分),将获本校颁发头等奖学金;理科考生高出50分以上(含50分)者,文科考生高出42分以上(含42分)者,将获本校颁发二等奖学金。

  全国奥赛、国际竞赛获奖者奖学金:参加应届高考、成绩达到“一本线”且获录取者,若高中期间同时是以下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将获颁发全国奥赛、国际竞赛获奖者奖学金,总金额为港币8万元。奖学金按年度平均颁发。

  上述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第三十六条 上述“入门奖学金”为期四年。因法律学院学制五年(含基础年),获奖者奖学金为期五年。

  “入门奖学金”颁发详情将参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有关招生法律与政策(若适用),并依照大学制定之相关具体规章及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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