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07年内地招生章程:学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1:47  新浪考试

  第五章 学制

  第二十四条 鉴于内地与香港的高中和大学本科体制不一(香港采7年中学和3年本科制),凡是在25 个省市区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获得录取入学的高考生,来本校后必须先修读一年本科基础年课程。修毕基础年课程并成绩合格者,方可升读本校获香港特区政府资助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课程。该等课程一般为期3年(注:某些专业为期4年,详细情况可参考香港城市大学2007年本科内地招生计划)。本科基础年课程授课地点在香港城市大学本部。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基础年课程第二个学期,按所属学院辖下之学系及专业的要求和学生意向选择专业。原则上,基础年课程各科考试及总体成绩合格的学生,可在第二年升读大学本科一年级;考试不及格者,则按照香港城市大学教务规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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