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07年高考3月10日起报名 借读生须回户口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16:13  沈阳晚报

  本报讯 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于3月10日至25日展开。为方便考生,报名期间各报考点节假日不休息。3月8日,市招考办特别向广大考生发出温馨提示。

  报名条件要清楚

  ①凡是同时具备有沈阳市户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条件的人员均可在沈阳报名。

  ②报考军队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的,年龄须不超过22周岁(198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均须未婚。

  ③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学习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须持招生学校预选后发放的考生准考证或同意报考证明,到市指定的招考办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

  ④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经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能报名参加高考。

  报名地点要记牢

  ①符合报考条件的沈阳市应届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各区、县(市)招考办采取“送考到校”的办法,到学生所在学校为参加集体报名的考生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省范围内招生,学校所在地在沈阳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且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沈阳就读的应届双语考生,持户口簿、学籍证明等证件,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

  ②往届考生,在外地就读的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③浑南新区、棋盘山旅游开发区户口的考生在东陵区招考办报名。朝鲜族用民族语言答卷的市内五区考生在皇姑区招考办报名,其他区、县(市)的考生在苏家屯区招考办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和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和平区招考办报名。

  ④长期在沈阳工作的外市职工及子女以及沈阳在外地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证明材料须带齐

  ①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审核);往届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明(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或毕业生名册)。

  ②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下未发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户口簿(农村考生无户口簿的应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③经考生本人签写的《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报名时现场签写)。

  ④报考少年班的考生还须持有关院校发给的准考证或同意报考的证明。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还须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报名流程要看好

  考生报名时,应按照下面的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招考部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表→招考部门使用计算机手工录入考生报名信息→招考部门为考生进行电子照相→招考部门、学校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字确认。

  八点事项要注意

  1. 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考生必读》,签写《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结束后本人任何信息不再改动、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等。

  2.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现场使用计算机采集头像的考生还须缴纳计算机摄像费12元。2006年已经参加反向小综合会考的应届考生不用再进行计算机摄像。

  3. 考生在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民族类别等信息时,必须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准确填写各类信息。特别是考生在对打印的考生本人信息进行校对和签字确认时,一定要仔细核对。

  4. 在外省(市)借读的沈阳学生必须本人回沈参加报名、电子照相、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签字。

  5. 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收小语种专业的考生等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6. 符合体育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报考体育专业,报名时要填报本人参加体育考试的专项,专项将打印在《2007年辽宁省体育类考生专业加试证》(以下简称专业加试证)上,确认签字后就不能改动了。体育类考生持《专业加试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省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7.已经参加2007年高考艺术类报名的考生,本次不需重复报名。

  8. 外省考生不得在沈阳市报名,往届生不得按应届生报名,应届生不得按往届生报名,高中在校生不允许报名。考生不得凭虚假材料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地或异地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第二次报名信息,并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等严肃处理,同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记者:李明欣 实习生:张奇玥)

  市及各区、县(市)招考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电话     公交线路   下车站点

  沈阳市招考办  北七马路37号  22700616 232、231    北六马路

  和平区招考办 南十二纬路9号  23260481 256、207、223 五经街

  沈河区招考办 南通天街36号甲 24133522 227、223、273、274 小南街

  大东区招考办 白塔路156号 88570967 230、243、105、258 小津桥

  皇姑区招考办 乌江街25号 86275404 236、260、210、242 北行

  铁西区招考办 保工南街33号 25441672 242、295、261 保工街八马路

  苏家屯区招考办 雪柳街43号 89815861 327 火车站

  东陵区招考办 文化东路73巷8号 24265320 224、250、276 出租汽车公司

  沈北新区招考办 金星街20号 89862727

  于洪区招考办 沈大路8-9号 25347125 204、135 迎宾花园

  辽中县招考办 政府路132号 87823307

  康平县招考办 康平镇西岭街 87344934

  法库县招考办 法库镇正阳街 87122974

  新民市招考办 辽河南大街政府西路 8785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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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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