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高频考点难点记忆技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17:18  52sikao

  10.不起诉的宣布和送达对象。

  [识记目标]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意义转化为“那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意义转化为“放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不起诉的异议】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记忆方法] 调序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诀:不起诉、放人宣,那人单位害公安

  [应用实例](2002年试卷二第63题,多选)甲某系H县人民商场职工,因涉嫌盗窃犯罪被H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H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于是决定不起诉。H县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宣布和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A.不起诉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

  B.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甲某和H县人民商场

  C.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H县公安机关

  D.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该盗窃案的被害人

  [解析] 答案为A、B、C、D。虽然送达的对象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条文中,但记住上面的口诀就很简单了。

  11.合议庭、独任审判员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种类。

  [识记目标] 《刑诉解释》第一百一十四条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对下列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拟判处死刑的;

  (二)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同音转化为“企”——“企图”)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同近音转化为“坑”——“坑人”)

  (四)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同音转化为“想”)

  (五)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对于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

  独任审判的案件,开庭审理后,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记忆方法] 连接信息字成意义句:企图想坑死他

  [想象] 合议庭、独任审判员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目的是:企图想坑死他。

  12.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

  [识记目标] 《刑诉解释》第一百四十一条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一)未成年人;

  (二)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三)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意义转化为“言无用”)

  (四)有其他原因的。

  [记忆方法] 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诀:未成年、严重病,行动不便言无用

  [助记图]

  [想象] 一个小孩未成年,得了严重的疾病,骑那个破车行动不便,说的话还没用处,所以可以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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