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重点难点记忆方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17:18  52sikao

  16.自诉案件“告诉轻微不追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种类。

  [识记目标] 《刑诉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轻伤案” )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意义转化为“不重”);

  7、侵犯

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意义转化为“不重”);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记忆方法] 调序连接信息字成压韵口诀:轻伤重婚遗弃信,生知不重住三年

  [想象] 一个人在外负了轻伤后,和别人重婚了,遗弃了妻子给的信件,生了一个孩子叫“知”,但是身体不重,在一起住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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