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达地区:先解决待遇,再解决编制
2009年年底前,解决代课教师福利待遇低于公办教师的问题。与此同时,要在充分考虑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双转移”对教师数量需要情况变化的基础上,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问题。具体解决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省建立检查通报制度。经济发达地区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经济欠发达地区:录用、培训、转岗、辞退
第一步,冻结。从今年9月1日起,必须冻结现有代课教师名单,不再招新代课老师。
第二步,录用。2009年~2010年,在各地编制限额内,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对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组织“代转公”招录考试,考试合格的录用为公办教师。
第三步,培训。对首次未通过“代转公”招录考试的代课教师,提供一次免费培训。
第四步,转岗。对于参加“代转公”招录考试不合格,但适合在非教学岗位上工作的代课教师,参加转岗考试,考核合格转录为非教学人员。
第五步,辞退。2010年,对参加“代转公”招录和转岗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农村、城镇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要相当
从2009年开始,广东全省全面启动中小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工作。全省启动实施的县域内教师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农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相当,具体至前者为后者的95%~105%,上下浮动在10%以内。
地方政府是解决“两相当”所需经费的主体责任单位。经济发达地区自行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由省财政根据当地人均财力状况、教师人数等分档适当补助。
省委、省政府下大决心,拿出很大财力来解决全省代课教师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每年为此省财政要拿出10多亿元。
每年投入10多亿元怎么用
第一笔:2009年~2010年,代课教师“代转公”后或转录为后勤服务人员后,增加的经费由地方财政供给,省财政按各地人均财力状况、教师人数、代课教师人数等因素考虑,分别按50%、30%两个比例给予财力性补助。
第二笔:2009年、2010年,对暂未招录为公办教师的代课教师,其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经费由地方财政供给,省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
第三笔:对未通过首次“代转公”招录考试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提供一次性免费培训,金额为每人每次1500元。经费由省财政安排。
第四笔:对被辞退的代课教师,由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所需经费由县统筹解决,省财政对财力困难的县(市、区)适当补助。对被辞退代课教师的社会保险问题,劳动保障、财政、教育部门妥善解决。
第五笔:从2009年开始,对未实现教师待遇“两相当”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省财政按各地实际所需资金的80%、50%、30%三个不同比例给予补助。对已实现“两相当”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80%、50%、30%三个不同比例给予奖励。
市、县要设教育财政专户
广东将切实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偏低问题。
全省的市、县两级财政设立教育财政专户,省财政转移支付的教育经费和各市县安排的教育经费,全部都要进入教育财政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今后,确因特殊情况如教师脱产进修、长期病假、产假、支教等,需要临时聘请专任教师的,要提出临聘方案,经本级编制、财政和人事部门批准,由教育部门统筹使用,并实行实名制管理。临时聘请的专任教师聘期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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