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批次高校如何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 16:27   长江日报

  第一、二、三、四批院校投档顺序

  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均有两个志愿。首先投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再投第二志愿;投第二志愿时,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第二志愿投完以后,生源仍不足的,省招办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武汉大学、华科大护理学本科专业若生源不足可在批次线上录取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当学校调档线上填报该专业志愿的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录取填报了护理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经教育部批准的59所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经教育部批准,59所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主选拔的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成绩达到高校所在批次线。

  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程序是:

  -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所在中学推荐,也可自荐或经专家推荐。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和确认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学校将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校网站以及省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同批次线的考生,才能作为自主选拔对象录取。学校一般要求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本校。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在院校同批次进行。录取前,省招办将自主招生入围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批次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提供给院校,院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报送省招办,省招办按学校的名单投档。投档录取时间在面向全省同批计划第一志愿投档完成之后、面向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投档之前。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招办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省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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