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保送要签协议 入学承诺算不算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10:35   东方网-新民晚报

  一些高校为选优采取与考生签订承诺书的方式,规定学生必须来本校就读——

  为保证优质生源,许多名牌大学都在选优中推出类似举措,以协议合同的形式,要求考生以本校为唯一志愿。比如,今年某高校每个“直推生”如果被预录取,就得签约,要保证自己不再报考其他高校。

  小沈同学是高三优秀生,经中学推荐,将给予她免试入学的机会。不久前,她收到了一所著名大学通知,本该是个好消息,小沈却陷入苦恼中,好几夜都睡不着觉。原来,那所名校要求小沈到学校签订一份承诺书,要保证自己不再报考其他高校。“这简直就是一份卖身契”,小沈说,“不签约,这么好的机会谁愿意放弃;签约,就等于再也没有选择余地,如果有更好的学校,将来后悔都来不及。如果以后录取不报到,还要背上不诚信的罪名。”

  校方苦衷 招生名额宝贵

  对这种做法,一些考生家长认为,“入学承诺”就是高校的“霸王条款”,是名校以自己的稀缺资源为条件,强势压制考生,剥夺了考生的选择权。

  对家长的说法,一位从事招生工作的教师解释,学校这样做,有不得已的苦衷。现在,国内高校招生自主权有限,比如招生人数,不能由学校说了算,必须严格限定在计划之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给了某个考生录取通知,他不来,就浪费了一个招生名额。这位教师认为,在填报志愿时,学生是有很多选择的,高校也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有的学生希望获得更多的选择权,可以理解,但也该想一下,在现有条件下,你选择多了,其他人的选择就少了,因为你挤占了名额,那些本来想来的学生却来不了,等于是侵占了其他考生的利益。

  家长异议 签约等于“卖身”

  不过,很多家长并不同意这种说法。记者在几所大学的自主招生考场采访时,有些家长表示学生应该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并不涉及讲不讲诚信及侵占他人利益。一位家长说,表面上看,签承诺书前,我们是自愿的,是有选择的,但实际上却是被动的,也是被迫的。道理很简单,名校就这么几所,就招这么些人,孩子成绩再好,谁敢保证高考时没个闪失?又有谁愿意放弃这个到手的机会?于是,我们是不想签也得签。可签了呢?就等于定了终身,后悔也不行了。

  专家观点 尊重学生权利

  一位教育专家介绍,为确保部分优质生源,学校在选优时要求学生签承诺书,看似无可厚非,其实是学校垄断思维的一种表现。现在很多高校大谈“学生为本”,然而在招生时,仍是“学校为本”,新生的录取线高低、录取率如何等等,永远是学校要首先考虑的,而学生的选择权永远不及这些硬指标。

  这位专家认为,学校留人应该人性化。首先,应尊重学生“录取不报到”的权利。其次,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高校是否能有一个弹性招生指标,这样,学校就不必担心名额浪费。比如,美国的哈佛、耶鲁等名校也有一些学生“录取不报到”的,不过,美国的学校招生时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计划可自主上下浮动,这样,生源质量能够保证。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国内的大学说了不算,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的配合。第三,在现行条件下,非得签承诺书的,合约中言词应尽量温和,更多考虑学生利益。第四,签承诺书前,给予学生充足的时间思考。不必像现在这样,冬令营、选优考一过,推荐表一发,就急着让学生签约。人性化越到位,对学生的吸引力越大,学生也不会过多地犹豫。

  本报记者 张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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