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9年新高考改革方案开始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 13:22   福建省教育厅

  23日,省教育厅公布《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新高考方案”)向全省各设区市教育局、高校、中学代表、教研人员征求意见。据了解,“新高考方案”将从2009年起在普通高考中实施。

  由于“新高考方案”备受瞩目,并且关系到众多考生的切身利益,正式方案将经省教育厅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参加明年高考须出具会考成绩

  亮点: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将成为“新高考方案”的重要参考因素,2006级、2007级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高考时,必须出具规定的学业基础会考成绩。

  内容:学业基础会考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其中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操作考查项目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评定。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由学校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解读:建立学业基础会考制度,有利于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监控,规范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行为,促进普通高中按照国家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

  亮点:明年起,高校招生改革将把高中毕业生的综合评价结果,纳入招生选拔评价体系。招生录取时,应届考生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均以全省统一的电子档案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参考(具体要求由省招委会决定)。

  内容: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呈现;“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的评价结果以A、B、C、D 四个等级呈现,D为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以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呈现。凡是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评定为“优秀”或“尚待改进”的,必须提供充分的实证性材料。

  解读: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努力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随着中学教育评价机制的不断完善,高校招生将逐步扩大对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在录取中的运用。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应深化评价改革,加强制度建设,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与可信度,为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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