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独立学院将获学士学位授予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14:23   每日商报

  独立学院学位授予资格问题一直被社会所关注。日前,教育部召开了全国独立学院工作会议,并给出了明确答案。教育部负责人表示,今后独立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而对独立学院现有在校学生学位授予则实行“老人老办法”。

  据统计,全国共有独立学院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3.4%;其中独立学院本科在校生165.7万人,占全国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88.7%。目前独立学院学生毕业证书由独立学院颁发,但学位多由学院所属的“母体高校”授予。

  教育部表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稳妥、分步有序地做好五年过渡期的有关工作,组织本地区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见习记者 申屠文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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