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省高考考试说明解读(语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 10:13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关于命题指导思想

  2008年山东省高考语文学科命题以《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以下简称《考试大纲》)、《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课程标准实验版)山东卷考试说明》(以下简称《考试说明》)为依据,不依据某一版本的教科书。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我省各高中学校选择了不同版本的语文教科书,而无论考生使用的是哪种版本的教科书,只要达到了《课程标准》《考试大纲》《考试说明》的要求,具备了高校新生应有的语文素养,在高考语文学科的考试中就是优胜者。因此命题不依据某一版本的教科书,既是公平的,也是科学的,合理的。

  2008年我省高考将继续突出对语文素养的考查,体现新课程理念。《课程标准》要求高中学生,要有丰富的母语积累和熟练且规范的言语行为,有较强的语言感受和领悟能力, 有良好的语文思维品质,有较高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品位。《考试大纲》中也设置了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个由低到高的能力层级,对考生语文素养的考查既有基本的要求,也有较高层次的要求。因此《考试说明》在“命题指导思想”中强调,既要考查考生的语文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同时也注重对考生语文应用能力和审美、探究能力的考查。

  2008年我省高考语文试题将继续分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必考内容主要对应于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选考内容主要对应于课程标准中的选修模块的内容;同时,考虑到大学对新生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部分选修内容将如同去年一样继续纳入到必考内容当中,比如古代诗歌阅读与鉴赏、语言文字运用等。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的分值保持不变,仍然是必考内容132分,选考内容18分。

  总之,2008年的高考语文命题,将本着利于中学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的原则,紧密联系山东省的高中语文教学实际,注重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考生实际,力求为高校选拔合格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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