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四川省状元经验:刘梦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3日 02:07   新浪考试

  状元经验

  2003年四川省高考文科状元刘梦羽说:

  现在高考中选择题占很大比重,因此选择题的答题技巧就显得很重要。在做题时,除了正常的方法外,反证法是一个很简便的方法。首先假设某一备选答案正确,再通过推导或计算来证明假设与已知条件或订律矛盾,从而否订假设的合理性,以此间接地确定出应选的答案。二是特殊值法。选取特殊值代入。往往会使题目显得清晰。有时一道选择题不用全做,代入一个如0、1、-1、e等这样的常数就能得解。三是极限法。将题目条件扩展到极限情况,采用极限思维,经常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在什么方法都做不出时,可以猜一个你认为几率比较大的。若是可能的话,把答案回代一下,这样可以减少失误。

  除了刘梦羽所介绍的这三种方法外,下面还有几种方法可以借鉴:

  1. 排除法。逆向进行,从选项入手,一边审题一边排除,一个一个地排除掉,直至得到正确选项,看似复杂的问题会变得很简单。

  2.估值法。运用一些基本订义如订义域,值域或不等式的有关知识来确定一个足够小的范围,使四选项中只有一个在此范围内,那么正确答案就得到了。

  3. 赋值法。在一些特殊形式的选择题中,给未知量赋一个适当的便于计算的值,来确定正确答案。

  4. 图形法。就题中已知条件画出合适的图形,如数轴、集合、三角函数等图像,在图像上分析而得出答案。

  5. 归纳推理法。原理如数学归纳法,但较其简单,依题目已知推理下去,来找出规律,归纳出正确答案。

  在高考中,只有先把前面的选择题又快又准的做完,你才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后面的大题,同时,这样也为检查节省出时间。

  与选择题等客观题相比较,数学试题中主观题的难度、分值等均有较大的区别,因此,有些用来解选择题的方法就不适用于主观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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