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分佳作
我想握住你的手
上海考生
动听的旋律,五彩的音符,对!那就是音乐。从小在音乐的环境中长大,享受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的同时,我更享受着音乐给我带来的美妙和幻想。我一直想握住音乐的手,一直,甚至是一种渴望和迫切想握住你的手,然而却总有那一段不知宽窄的距离。
当别的孩子还在听着“外婆桥”的时候,我的身边已经萦绕着门德尔松《乘着歌声的翅膀》,当别人开始学唱周杰伦的《双截棍》时,我的身边却有着维尔第的《四季》……对于此,难道我还没有握住你的手吗?是的,没有。虽然你离我是那么的近,甚至唾手可得,但我却觉得,你的内容是那么的深邃,你有几百年的文明,可待我去追随!
步入童年,我开始了我的琴童生涯,每一天我都在你的怀抱下渐渐长大,原以为这样我便握住了你的手,已经完全走进了你的世界,但是,我错了!和你在一起的时间愈长,却愈使我感到自己的无知。
在我赏阅了许多的音乐作品后,在我欣赏了海顿的《时钟》的严谨,贝多芬的《命运》的澎湃,莫扎特的《小步舞曲》的轻悠与闲适后,我震撼了,我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充实,是肉体上的,精神上的。
我一次又一次地品尝你的韵味,十几年,几乎每一张CD都听过不下十遍,每一次都迫切地伸手想要握住你的手,但每一次却总有喜悦中的遗憾。这样的场景在幻想中就犹如宙斯想要抓住上帝的手,却被那一道鸿沟隔开,可望而不可即。或许,音乐,你就有这样的一种魅力,让我充满幻想,让我不断企求,让我大步前进去追寻。
在我十五岁那年,参加了帕尔曼的大师班。这位大师并不如我想象的一般:风度翩翩,矫健的步伐,灵活的舞台表现力,而是从小患过小儿麻痹症导致双腿残疾,下肢瘫痪。然而,他的表演却出乎我的意料,当他撑起手中的弓,灵活的手指跳动起来时,我发现音乐在他的演绎下有着别样的风情和感觉。我熟悉的音乐更具生命力和无限的张力了。此时,我明白了,音乐是需要心的演绎的,不只是技巧与音符的堆砌,而是生命的华彩,人生的篇章。
我爱音乐,我想握住你的手,或许,我现在握不到,将来也握不到,但是你的奇幻和异彩就在于不断地追求和体味,这也就是中外音乐家都用一生去追随你的原因吧。
去梦想,去寻觅,去追求。
只为了想握住你的手。
【名师点评】
这是一篇用音乐来演绎文题的考场佳作。试想,一个不热爱音乐,对音乐没有较高素养和欣赏感悟能力的人,能写出如此漂亮的美文吗?
文章开篇迅速入题。用一个对偶句深入浅出地诠释音乐,给音乐定义,在谈论对音乐的感受的同时巧妙扣题。原来“我想握住你的手”就是“一直想握住音乐的手”啊。不仅如此,作者还专门用了一个反复修辞句,表现了自己对音乐的钟情与痴迷。这就不但使文章指向非常明确,而且总领全文,为文章营造了迷人的氛围。
然后,作者直奔主题,以自己乘着歌声的翅膀茁壮成长的足迹为线索,深情地渐次深入地叙写自己与音乐亲密握手、热情相拥的经历和感悟,写得情文并茂。
文章别致深刻、感人肺腑。那份对音乐的痴迷热情令人赞赏,那份对音乐的执著坚定令人动容。你看,当别的孩子还在听着“外婆桥”,接受音乐启蒙的时候,“我”就已经浓浓地沐浴在经典音乐的朝霞中了。但是,“我”没有满足,没有骄傲,“我”始终认为,对于音乐,“我”还没有握住他的手;“我感到自己的无知”,音乐的“几百年的文明,可待我去追随!”“我”深深地懂得“音乐是需要心的演绎的,不只是技巧与音符的堆砌,而是生命的华彩,人生的篇章”。为了握住音乐的手,“我”会“去梦想,去寻觅,去追求”。可谓情殷殷,意切切,谁读了都会颔首称是的。
作者独特精心的选材,别致深刻的立意,优美流畅的语言,使文章理所当然地夺得了高分的桂冠。
(唐仕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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