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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高考亮点:注重共同基础上的个性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2日 11:06   中国教育报

  亮点四:注重共同基础上的个性发展 不同考生可选考不同科目

  通高中毕竟属于基础教育,语文、数学、英语是基础学科中的基础。除江苏省语文、数学为160分,英语为120分,总分为440分外,其他各省市以上3个基础学科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学生又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业基础和特长以及今后的发展方向,选择不同的考试类别。

  选择性原则是《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对高中课程内容的另一个要求。所谓选择性,就是为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各学科分类别、分层次设计多样的、可供不同发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以满足学生对课程的不同需求。

  大多数的省市采用文理分科的形式,报考文科和理科的考生,除语文、数学、英语外,分别选择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或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这是不同考生选考不同科目的普遍形式。浙江省新课程高考方案按考试科目和内容将测试和选拔分为三类:一类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的基础上,增加测试研究型能力,即增加自选模块的考试,从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的18个自选模块中各出1题,每题10分,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的6题作答,总分为60分;二类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通用型知识和能力;三类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基础上,侧重测试技能型能力,从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中选出一项考试成绩计入总分。这样,不同层次的学生考试的科目不同,学生可以量力而行,选择自己要报考的大学类型和考试科目。

  新课程高考方案不仅使考生在高考科目上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也为他们在同一学科的考试内容上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新课程《考试大纲》中,体现了新课程倡导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以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以前《考试大纲》要求所有题目都是必考内容,现在新的《考试大纲》增加了选考内容,考生可以选做部分题目,只要必考与选考的分值总和达到规定即可。

  当然,新课程高考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仍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如有的高考方案规定文科和理科各划定一条分数线,而同为文科选考科目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学科,以及同为理科选考科目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其难度是不可能一致的。同样的情况,也会反映到自选模块的考试当中,这些问题都是必须认真考虑的。不过,瑕不掩瑜,新课程高考改革必将给高考带来崭新的面貌,引发我们对于未来高考和新课程的无限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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