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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非沪籍优秀初中毕业生可按沪学生待遇高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3日 11:13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徐敏)市教委昨天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市有寄宿条件的中职校招收的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不迁转户口,按上海学生待遇参加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

  《通知》规定,2010年应届“三校”毕业生在6月份高考和5月份“三校生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参加5月份“三校生高考”者,需参加“三校生高考”报名。参加6月份高考者,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退考。“三校”毕业生考生如另需报考2010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由所在“三校”开具学历证明,到报考依法自主招生的第一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本市户口、长期在外省市中学借读的考生,一律回沪参加高考。2010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口处理规定处理。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考生到现场办理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网上报名;12月中旬,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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