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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2010年招生简章(3)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4日 17:31   新浪教育

  三、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

  【面向江苏考生,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面向江苏、山东考生】

  【注: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动画专业面向江苏省外考生的简章陆续发布中……】

  美术学(含书法篆刻方向等)、艺术设计(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动画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已有107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是晚清时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 “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年该科成为国立中央大学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由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年徐悲鸿受聘为该科教授,1935年徐悲鸿任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樑、庞薰琹、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旂、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同时在办学过程中形成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主导了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年改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目前,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授18名,副教授29名,博士生导师8名,硕士生导师35名,教职工共98名,近年来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艺术设计的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美术学”是省级品牌专业,“水彩水粉”是江苏省精品课程,动画专业在全国高校连续四年排名第一,现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美术学院现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美术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学科教学(美术)教育硕士学位点,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MFA)教育试点单位,是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中国玩具协会确定为“中国玩具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并获准为全国首批“玩具设计师”资质认证单位。近年来,承担8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9项省级科研项目,在全国第十、十一届美展中均有作品获奖,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高校以及国内相关研究院(所)、企业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合作关系,先后有5批在校学生分别赴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进行互认学分的短期驻学,各专业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与完备的教学设施。在随园校区有6000平方米的美术教学楼,在仙林校区有11400平方米的美术教学楼,两区各有一个新型展览大厅。美术学院图书资料室现有中、外文书籍4.5万余册,各类期刊210余种。美术学院珍藏有徐悲鸿先生当年从法国带回来的一批大型写生石膏像。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有6个系,6个研究所,5个实验室和2个中心,分别为绘画系、艺术设计系、摄影与媒体艺术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研究所、徐悲鸿研究所、美术学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摄影与媒体艺术实验室、动画实验室、陶瓷艺术实验室、雕塑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有4个专业,14个专业方向。目前在校本科生有1007名,硕、博士研究生422名,以及韩国、法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留学生。

  (一)、培养目标

专业名称
培 养 目 标
就 业 去 向
美术学 (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装饰艺术、雕塑方向)
培养掌握美术学基本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开拓能力的美术学师资。
中、高等学校美术教学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他教育工作者。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具有一定艺术设计、调研、策划、开发、谈判、管理及研究能力,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企业产品装潢、广告、品牌推广工作;从事企业形象、品牌形象的研究与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的教学工作。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具有环境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设计院、规划院、房产开发公司以及各装饰公司、设计公司、园林公司、广告公司的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从事一定的环境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展示设计方向
培养对展示设计所涉及的空间、造型、色彩、材料、制作工艺、多媒体以及声光电等手段具备很强的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高级艺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
具有展示设计特长的专业设计师,能够从事社会、文化、科技、政治、经济、贸易等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的展示策划,同时也可到经济主管行政单位宣传部门及各展示公司、展示场馆部门就业。
陶瓷艺术设计 方向
培养具有陶瓷艺术设计、制作及生产、经营、调研、管理开发等多方面的才能,并具有现代陶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陶瓷艺术设计与开发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教学工作,从事陶瓷制作与管理工作。
玩具设计方向
培养具有现代艺术设计思维,掌握艺术设计系统方法和玩具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专门人才。
从事企业产品研究和开发设计,从事一定的设计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艺术设计教学工作。
服装设计与表 演艺术方向
培养具有研究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规律能力以及掌握相应的工艺技术和实践经验能力的综合专业型人才。
从事服装公司及服装企业的设计、技术管理、营销工作;从事模特经纪公司、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及展览公司等领域的表演及策划工作;从事高校及中等专科学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教学工作。
美术学 (书法篆刻方向)
全面系统地掌握书法、书论以及相关的文学和文字知识,具有应用五种书体进行创作的能力和书法理论研究能力,及书法教学能力。
从事大、中专院校书法教学、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或相关的书法专业工作。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动画设计、制作、策划、创意编辑及研究能力,并具有现代动画设计思维能力和动画实践技能。
从事动画的创作,从事商业广告动画设计与开发。从事动画制作管理工作,从事中等职业学校及大学本、专科层次的动画设计的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0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4年制本科生210名,其中,面向江苏招收4年制本科生100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学历
科类
     
专业考试形式
美 术 学 (师范)
中国画方向
四年
本科
艺术
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工笔花鸟、写意花鸟、工笔人物、水墨人物、山水画、中国画创作等。
参加省统考
油画方向
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油画静物、油画风景、油画人像、油画人体、油画创作等。
水彩水粉画方向
美术史、美术理论、素描、水彩水粉静物、水彩水粉风景、水彩水粉人像、水彩水粉人体、水彩水粉创作等。
装饰艺术方向
美术史、美术理论、装饰色彩、中外装饰艺术、黑白装饰画、壁画、漆画等。
雕塑方向
美术史、美术理论、泥塑肖像、泥塑人体、公共艺术、浮雕等。
书法篆刻方向
四年
本科
艺术
中国书法史、书法理论、篆刻史论、楷书创作与研究、行书创作与研究、隶书创作与研究、篆书创作与研究、草书创作与研究、篆刻创作与研究等。
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艺 术 设 计
视觉传达艺术 设计方向
四年
本科
艺术
设计史、设计概论、平面广告设计、编排设计、标志与图形设计、展示设计、CI策划与设计等。
参加省统考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设计史、设计概论、室内设计、表现与制作、建筑制图、外环境设计等。
展示设计方向
人体工程学、构成设计、专业色彩、专业素描、设计原理、展示设计概论、展示视觉表达、展示空间研究、展示工程、展示照明、展示设计系列课程、展示策化与管理、多媒体技术应用、设计调研、设计实践等。
玩具设计方向
设计史、设计概论、玩具造型设计、电子玩具游戏设计、玩具塑料模具设计、人工智能基础、玩具与游戏设计创意等。
陶瓷艺术设计方向
设计史、设计概论、中国陶瓷美术史、紫砂工艺技法、陶瓷釉药、陶瓷艺术创作等。
参加省统考,同时须加试校考科目“器皿造型设计”
服装设计与表演 艺术方向
设计史、设计概论、服装设计、服装制板、缝纫工艺、形体塑造、形象设计、服装摄影、服装表演与编导、服装市场与营销等。
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四年
本科
艺术
连环画、动画造型设计、动画背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FLASH3DS MAX、动画片制作工艺、后期编辑合成等。
参加省统考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2010年考生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1.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09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2.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该专业仅面向江苏、山东、黑龙江、辽宁、吉林等五个省份招生。

  (四)、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美术学(师范类,不含书法篆刻)、艺术设计(不含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及动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报考我校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且达江苏省划定的艺术统考资格线,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专业加试;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篆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江苏、山东两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名,并参加专业加试。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详情请关注bkzs.njnu.edu.cn网站上公布的简章)。

  2.上述各专业之间均可兼报,但须分别参加兼报专业的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

  3.全省统考的专业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校考的专业考试结果由我校在2010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上述各专业考试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并按所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2)全省统考:

  在我校考点考试的考生须于2009年11月28—29日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后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09年12月10—1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

  3.考试日期:2009年12月12日(不分初、复试)。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和连云港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和泰州市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和镇江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和宿迁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南通市和苏州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5.考试科目:

  1)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作参考);

  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3)单独考试(校考):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到时除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材料外,还须携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

  1.报到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

  3.考试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5.考试专业及考试科目:

考试专业
考试科目
     
美术学 (书法篆刻)
1)临帖(规定字帖) a.楷书  b.行书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用纸:四尺宣纸长对开(条幅)
2)命题创作    a.楷书  b.行书或隶书任选其一
艺术设计
陶瓷艺术设计
1)器皿造型设计(8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该科加试满分60分,合格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与全省统考成绩相加生成专业考试总分。填报志愿时以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填报。
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
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开画纸)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只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黑龙江、辽宁、吉林等省份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详情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的简章。考生跨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2)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磁带,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分别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的省内或省外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填报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不要填错。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参加我校2010年美术学(书法篆刻)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0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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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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