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调律与制作、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专业
(面向江苏省考生)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面向江苏省外考生的简章陆续发布中……】
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调律与制作、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三江、两江师范学堂于1906年开设的图画手工科内的音乐课,新中国成立前为中央大学师范学院艺术系音乐组。
目前,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职员工69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1人。专业教师中已获得博士学位及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共9人。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近年来在音乐创作、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主编及参编教材60余部,出版专著15部,译著10部,在音乐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0余篇,有100余人次获国家、省部级奖项。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现为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单位之一,具有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学位授权点,音乐学专业为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招收声乐、钢琴、器乐、音乐理论、舞蹈等11个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学院现有全日制在读本科生431人,硕士研究生93人,成人教育学员600多人。学院一贯秉承精英教学的传统,努力确保培养质量,教育得法,管理规范,教风严谨,学风优良,培养的学生智能结构合理,发展后劲充足,深受用人单位好评。音乐学院有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3个本科专业招收海内外本科生、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音乐理论系、舞蹈系、艺术实践部、音乐教育研究所、继续教育中心和音响实验中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有优美的教学环境和完备的教学设施,目前拥有随园、仙林两个校区12000余平方米的两幢独立的音乐教学楼,两个大型的音乐厅。教师教学、学生练习用立式钢琴250余架,斯坦威、雅马哈平台式钢琴6架,中外乐器350 多件,演出服装1000余件(套),图书资料4.5万余册,音影资料6500余盘(张),配有全套演出音响设备和灯光设备。学院还拥有现代化的电钢琴教学系统、计算机音乐教学系统、多媒体视听教学系统、专业多轨录音系统、大型舞蹈练功房等。
(一)、培养目标
专业名称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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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养 目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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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业 去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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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学 (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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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掌握音乐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教学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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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教学师资、音乐表演人才、文化事业单位等其它音乐教育工作者及音乐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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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音乐理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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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具有较高的音乐文化素养、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音乐实践技能,能从事研究、编辑、评论、管理、教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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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理论教学师资、文化事业单位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音乐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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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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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掌握音乐基础理论、掌握钢琴制造、维修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调音技能、音乐欣赏水平和键盘演奏技能。能胜任钢琴制造厂、琴行等企事业单位从事钢琴高级维修、调律、生产管理等工作的高等应用性技术和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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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制造厂、艺术院校钢琴调律、专业团体器乐维修及调律、钢琴销售公司和钢琴培训单位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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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数码音乐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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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掌握数码音乐的创作与制作技术,具备创作各类音乐作品和数码编程的能力,掌握录音及音乐制作以及多媒体技术处理,能够运用现代化的数码技术创作出具有独创性音乐作品能力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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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公司、音乐演出单位、音乐媒体制作单位,艺术类院校及影视音乐制作团体等应用型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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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蹈 学 (含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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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掌握舞蹈编导基础理论和舞蹈表演基本技能,具备较强舞蹈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从事舞蹈编创、舞蹈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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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及高等学校音乐舞蹈师资,文艺团体、群艺馆、少年宫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舞蹈编导、教育、管理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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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2010年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面向全国有关省份招收音乐学(含师范、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等专业4年制本科生140名,热忱欢迎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专业名称及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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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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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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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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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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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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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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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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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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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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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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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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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江苏省音乐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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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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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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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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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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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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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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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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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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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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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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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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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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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广州珠江钢琴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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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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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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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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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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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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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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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ROLAND集团上海乐兰电子有限公司支持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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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蹈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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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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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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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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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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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单独考试(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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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舞蹈学专业的基本功测试要求穿芭袜连体服,舞蹈作品表演服装自选。 2、舞蹈学专业按大类招生,进校一年后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分为舞蹈学(师范)和舞蹈学(非师范)两个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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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2010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参加专业考试。
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校考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30日(2009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
1、信息确认:考生须于2009年11月21-22日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音乐学院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2、报到时间:2009年12月4-5日。
3.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音乐学院。
4、考试时间:2009年12月6日下午笔试,2009年12月7日起面试。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6、考试内容: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
声乐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作为主唱考试曲目,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加唱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器乐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作为主奏考试曲目,另一首作为加奏考试曲目。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要求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考试细则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考试指南》。
(2)校考:音乐学(含音乐理论、钢琴制作与调律、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音乐学院报到,办理考试手续。报到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2、考试时间:将于近期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4、考试内容:
A、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基本功测试(含形体展示、规定技术动作表现和自选技巧展示),满分为150分。
②舞蹈作品表演(舞蹈种类不限,时间3分钟内),满分为100分。
③即兴创作表演(现场出题,根据音乐要求即兴编创表演),满分为50分。
舞蹈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B、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考试科目:
①音乐理论基础:含基本乐理、练耳和中外音乐史常识,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50分。
②音乐技能(演奏或演唱):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考试时考生自选一首演唱(奏)曲目,演唱(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00分。
③音乐文论阅读与写作:材料分析和音乐作品评述或音乐现象评论,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50分。
音乐学(音乐理论方向)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C、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考试科目:
①钢琴演奏一首自选曲目,车尔尼849程度以上,练习曲或乐曲均可,曲目的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150分。
②综合音乐知识考试:含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史常识,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③听音:单音音程、和弦。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50分。
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方向)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D、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考试科目:
①键盘演奏自选曲目1首,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另指定单旋律视奏1首,满分为150分。
②综合音乐知识考试:含基本乐理、中外音乐史常识,考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
③听音:单音音程、和弦。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50分。
音乐学(数码音乐方向)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参考书目
(1)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2)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湖南文艺出版社
(3)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音乐《音乐鉴赏》人民音乐出版社
(4)《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
(5)《基本乐理教程》郭锳编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5、成绩通知:音乐学统考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校考成绩由我校于2010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音乐学(师范)专业: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音乐理论方向):对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3、音乐学(含钢琴调律与制作、数码音乐方向)、舞蹈学专业:对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分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根据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具体招生章程届时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全省统考与单独考试专业填报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不要填错。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有关江苏省音乐统考的考试、考务等事项,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编写的《江苏省音乐专业统考考试指南》。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为准。
5.认可我校2010年音乐学院各校考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音乐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231、85891508、85891131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一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