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飘雪,南疆暖阳。2009年11月25日,教育部直属高校招生工作研究会2009年年会在“彩云之南”云南省昆明市召开。近90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和部分特邀高校的招生负责人带着同样的使命和心愿——“为考生服务,办人民满意的招生”,在此商议高考大事、热事,勾画2010年高校招生的新蓝图。本刊记者全程参与了这次年会,记录下一些会议的热点和焦点。我们相信,2010年的高考和招生改革措施,将会从这些观点和建议中诞生。
关键词:自主选拔录取
形式多样,是统一高考的有意补充
从江苏省2001年三所高校的“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到2003年22所高校在全国范围内自主选拔录取,再到2010年80所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教育部在2009年76所试点院校的基础上,新增云南大学、广西大学、贵州大学等4所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从最初的录取几百人到2009年录取2万人,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高校不仅多了,而且高校录取比例也普遍呈逐年上升之势。2010年全国80所高校进行的自主选拔录取形式可谓异彩纷呈,复旦大学、上海交大针对上海生源的自主选拔录取;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多年来坚持的“五校联考”;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2010年实行的“五校联考”;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香港大学推出的“三校联考”;还有高校不笔试只面试的,如华南理工大学2010年表示“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和具有突出才能,通过自主选拔(特招)综合面试,且高考分数达到当地重点控制线以上的自主选拔(特招)对象,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可作为特招生予以破格录取,这类学生原则上安排在适合发挥其才能的专业……”这些变化,体现了高校选才理念和不同的办学特色。林林总总的优惠条件,表达了高校惜才爱才的伯乐之心。客观地讲,形式多样的自主选拔录取,对引导高考文化,完善招生体制,选拔创新人才,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热议:看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北京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代表反映,通过对近年来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追踪调查,他们发现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进校后表现很好,毕业学生已在各个领域崭露头角。这些学生虽然入校时总分不一定很高,但他们很珍惜入校学习的机会,在学术能力、获奖情况、动手能力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学生不相上下,综合素质更是比普通高考学生胜出一筹。
中国政法大学招办主任刘琳琳: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有“三多”,即当班干部的特别多,拿奖学金的特别多,顺利找到工作的特别多。
北京师范大学招办主任虞立红:自主选拔录取不能是惟分数论,选拔出来的考生更应该是综合素质高且具有创新能力。北师大2010年的自主选拔录取测试进行了重大调整,增加语、数、英的文化课考核,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取消之前一直推行的面试;在多项能力测试(笔试中)中融入部分面试考核内容。这些举措的目的是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取消面试,加大多项能力测试的力度,有利于发现学生今后培养的潜质。
上海交通大学招办主任陶正苏:上交大在过去三年的自主选拔录取实践中,完全打破了惟分数论的选拔方式,代之以“多元化综合评定”。例如在完成冬令营笔试、决定进入“面试”人选时,没有简单地以冬令营测试成绩统一划线,而是请专家对学生的冬令营测试成绩、特长、中学成绩、获奖情况、推荐意见等进行综合评判。面试中,专家也是根据面试表现、冬令营测试成绩、特长、中学成绩、获奖情况、推荐意见等进行综合打分。由于学校不再以单纯的考分作为录取标准,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中学的升学形态发生了部分改变,中学开始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热议:科学定位自主选拔录取
兰州大学招办主任张稳刚:自主选拔录取进行了几年,社会仍有一些误解。比如有的中学盲目地认为,自主选拔录取就是为一些高考踩线生加分,以增加录取的保险系数。比如某考生平常成绩在一本线左右,参照A校往年录取线,该生的差距为20分左右,中学就推荐考生报考A校的自主选拔录取,希望通过加分来确保本校的升学率。这样的结果是,自主选拔录取成了考生利用加分保证上线的砝码,而远离了高校自主选拔本身的意义。
北京大学招办主任秦春华:我们要反思自主选拔录取的定位、内涵和功能,要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来影响中学的基础教育,真正让素质教育落到实处。高校应结合本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切实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这才是自主选拔录取的关键。因此,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的对象,应因校而异,因专业而异。一味地以分数选拔人才,容易迷失自主选拔录取的方向。
关键词:新课改
积极推进新课改,
实现与高考改革的良性互动
“新课改”高考成为本次年会上代表们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从2004年9月开始,山东、广东、海南、宁夏四省区的高一新生率先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从而拉开了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背景下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帷幕。2009年,有11个省区市进行新课改;2010年,实施新课改高考有15个省区市;到2012年,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所有省区市将全面进入新课改高考。
代表们在会议上表示,新课改在课程理念上一是强调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二是强调整合性,要建立科学与人文相结合的科学人文性课程文化观;三是完善评价机制,特别是要求建立符合素质教育的新的评价机制。
热议:新课改以人为本
浙江大学招办主任夏标泉:新课程改革更突出素质教育,更加强调学生的个性成长和发展,这对沿袭多年的高考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这样使得高考内容将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衔接,进一步贴近时代、贴近社会、贴近考生实际。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不仅促使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更重要的是推动了高等学校选拔录取模式和方式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将在高考成绩基础上逐步增加对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的考查。有一部分代表反映,从学校的自主选拔录取也看得出新课程改革的影响,如笔试侧重于基础知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查,面试侧重于考生的综合素质。
厦门大学招办主任詹心丽:各省新课改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各省教育部门与高校及时沟通中学的新课改进展程度和成果,这利于高校制定相关政策,利于二者的良性互动。
中山大学招办主任龙波:教育部门要加快研究新课改改革步伐,推进新课改的制度,进一步使中学教育目标和内容适应新课改的要求,使考试内容和形式要和新课改更好地衔接,让新课改与高考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携手共进、和谐发展。
关键词:学校、专业
状元扎堆选热门
2009年5月,中国校友会网发布最新的《中国高考状元调查报告》。报告显示,1999~2008年的高考状元专业选择呈现出明显集中于热门专业的特点,如经济管理、生命科学、电子信息、法学和计算机等专业。近年来,选择经济管理专业的高考状元更是有增无减,其集中度大大提高,2008年,全国有近七成高考状元选择就读经济管理专业。“状元热读经济”现象也引起了高校代表们的热议。
热议:适合才是最好的
西安交通大学招办主任郑庆华:高校选拔的应是适合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生,而不仅仅是“一流”的“考生”。建议考生有针对性地了解高校,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校,而高校也应按照自己的办学特点来选拔人才。希望中学根据高校的办学特色来推荐考生,正确引导考生填报适合自己发展的高校和专业。
北京邮电大学招办主任陈丽媛:高校选拔人才的想法往往与中学有些差异。中学在推荐学生时本该有充分的话语权,它们了解学生的兴趣和爱好,了解他们今后发展的方向,特别是对个体学生的专业倾向更有发言权。但往往是一些中学放弃了对试点高校、专业的了解和录取政策的导向,简单地把高校分成三六九等,好的学生推荐好的高校,中等的学生推荐中等的高校,忽视对高校及专业特色的研究,使得考生不能上适合自己的高校,高校也难录取到适合自己的考生。
很多高校代表还谈到,很多考生并不真正了解自己爱好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到了学校后才发现学专业提不起劲,无心读书,毕业后不好找工作。所以,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应多多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特点来选择适合的专业和院校。
关键词:诚信体系
诚信问题引起关注
2009年重庆31名假少数民族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社会舆论给予了充分肯定,高校对此也表示拥护。代表们表示,高考招生是一个公平竞争的赛场,来不得半点虚假。一个考生通过造假进入大学,对公正公平的选才制度具有很大的杀伤力。
热议:对“造假”说“不”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王化深:在自主招生选拔过程中,发现有极个别中学提供的推荐材料(比如学生成绩单)有造假的嫌疑,有的考生的自荐材料也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对这种不诚信的中学和考生,我们是坚决反对的。
清华大学招办主任孟芊:在社会诚信系统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造假现象要想根除还是有一些困难。但高校应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有所作为,至少给社会传达一个正确的信息,自主选拔录取可以对“造假”说“不”。如中学提供造假信息,高校将列入黑名单,即取消该校的推荐资格,而且高校之间将实行信息共享。对于作假考生,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处理,决不手软。
除了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发现有个别中学、考生有造假现象,有的代表指出还发现有假少数民族考生,假二级运动员以及体检表中的弄虚作假现象。对于这些,代表们深恶痛绝,并纷纷表示,对于弄虚作假和不诚信的行为,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遏制造假行为,维护高考招生的公正公平。
链接: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处罚力度
据悉,2010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后简称《规定》)提出,要加强对考生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的诚信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和申请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信息及申请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证明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服从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管理。
关于不诚信者的处罚,明年将加大打击力度: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照顾加分、降分投档材料,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等行为骗取全国统考或高等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的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的,无论何时被发现,均取消其当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除按以上规定处理以外,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的考生,由有关高等学校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并通知考生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将其违规事实记入本人的诚信档案。
关键词:信息公开
公平、公正、公开
每年的高考都会牵动社会人心,大家最关心的还是“公平、公正、公开。”在本次年会上,高校代表们表示,信息公开和“阳光招生”,可以使人际关系网形同虚设,谁也不敢违规操作。依法公开的机制,维护了考生的信息知情权、公平竞争权、志愿选择权,大大提高了政府管理的诚信度、国家招生考试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加大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是最好的消毒剂。
链接:加大信息公开和信息公示力度
《规定》中指出,需公开公示的信息,应分别在省级招办、有关高等学校的网站,以及市县级招办、考生所在学校公开公示。其中,考生的统考成绩、本省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等学校的投档结果、各录取批次高等学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查询等,由省级招办在其网站上公布。取得报名资格、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资格、特殊类型招生省级测试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除由省级招办在其网站上公示以外,属社会考生的,由所在市县级招办在办公地点的公告栏内再次公示;属应届毕业考生的,由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内公告栏和考生所在班级再次公示。取得特殊类型招生高等学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有关高等学校在其网站上公示后,须抄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同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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