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5年02月27日16:49  新浪教育 微博    收藏本文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微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复合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中的报名审核、材料审核、测试录取以及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二、报名条件

  自主招生的学生为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对我校某一专业有浓厚兴趣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物理竞赛获得国家三等奖及以上者;

  2、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一、二等奖者;

  3、在外语或财经领域有突出表现,具有特殊培养潜质,并能提供证明材料者。

  三、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四、招生专业及降分标准

  1、招生专业

  我校部分特色专业和实验班:(具体见表1)。

  表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备注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商学院 工商管理 实验班
外语学院 日语 面向高中日语高起点学生
德语 面向高中德语高起点学生
法学院 法学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中文学院 对外汉语  

  2、降分标准

  经我校考核认定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高考[微博]录取到自主招生认定专业时可享受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的优惠。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表。

  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至3月16日

  2、除进行网上报名外,考生还需邮寄以下材料:

  《个人申请报告》:要求考生本人手书,内容中应全面阐述申请我校的理由,个人成长体会、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及未来规划等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500字(参照A4纸大小,三页以内)。在申请报告结尾落款处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附考生一寸免冠照片1张。

  其他: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请考生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于2015年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考生所递交的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随时查看报名进展情况、初审结果、考核通知、签约结果等信息。

  六、考核办法与签约方式

  1、材料审核:学校将聘请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学生进入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环节,考生可以在2015年4月20日后登陆报名系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测试:学校将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15年6月14日,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为语言能力测试。

  3、签约:专家评审组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笔试和面试总分提出入选资格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学生名单。

  4、公示:入选资格学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七、录取要求

  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应在我校自主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方式和填报志愿时间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为准。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投档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学校的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工作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日至3月16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日期 2015年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初审结果查询 2015年4月20日之后

  4、测试时间 2015年6月14日

  九、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1、学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纪检监察电子邮箱:jc@uibe.edu.cn 电话:010-64492163)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

  4、对在推荐自主招生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反规定推荐的中学,一经发现并核实,要通报批评,并由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学生进行重新审查; 对弄虚作假的中学,视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其1至3年推荐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中学,将取消其今后的推荐资格。对在自主招生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 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中学。

  十、咨询方式

  如果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大家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010-64492178

  传 真:010-64493866

  电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十一、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报考院校信息库 查询被高校录取可能性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文章关键词: 自主招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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