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流”答记者问:名单是如何遴选认定的(3)

2017年09月21日 11:04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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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遴选认定工作有哪些机制创新?

  三部委在总结以往重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教育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高等院校设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工作的推进机制,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高校认定遴选机制的改革创新,主要有:

  一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成立专家委员会、建立战略专家咨询组织,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创新,也是实施推进的重要保证。专家委员会由来自有关部委、高校、科研机构、学会协会和咨询机构的代表组成,特别兼顾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传统文化、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代表,具有很高的代表性、权威性,不仅在认定遴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建设方案咨询、跟踪指导、建设中期和周期评价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改革认定工作流程。采用认定方式遴选,不组织高校申报,不需主管部门推荐,在确定一流学科建设范围时,专家委员会不对具体高校或学科进行评审,而是根据国家战略、水平标准、特殊需求等原则,论证确定认定标准,再根据认定标准遴选产生拟建设高校。专家不直接对某一高校是否纳入“双一流”建设范围做出评判。认定标准对所有高校一视同仁,不区分中央高校、地方高校,最大程度保证遴选的公平公正、开放竞争。

  三是依托第三方评价。认定遴选标准的依据、数据,充分依托第三方评价,根据已公开发布、可公开获取、高校普遍认可的国内、国外第三方权威评价结果确定,以中国特色学科评价为主要依据,体现内涵发展要求,注重既有成效的客观评价、整体评价、质量评价,不与各类头衔的人才数量、各类基地平台条件等挂钩,坚决纠正高校数人头、拼硬件、铺摊子等恶性竞争、短期行为。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遴选认定不是一劳永逸。“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建设过程中,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等情况,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提出警示并减小支持力度。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不再具备建设条件且经警示整改仍无改善的高校及学科,及时调整出建设范围。建设期末,将根据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及整体自评报告,参考有影响力的第三方评价,对建设成效进行期末评价。根据期末评价结果等情况,重新确定下一轮建设范围,有进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终身制。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建设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经过专家论证、主管部门审核、“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审议咨询,最终形成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突出强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关于中管高校巡视情况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坚持内涵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和内涵发展导向,兼顾前瞻性和可行性,制定相互衔接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对学科建设作了系统安排部署,详细规划设计路径、内容、举措。一流大学拟建设高校,通盘考虑学校整体目标和建设学科目标,统筹安排部署;一流学科拟建设高校,把建设学科摆在建设方案的中心位置,同时也对学校学科整体建设作出长期规划安排。

  建设方案由高校另行公布。

  下一步进入实操阶段的“双一流”建设有哪些重点工作?

  下一步,“双一流”建设进入新阶段,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将进一步深化。三部委的工作重心将从遴选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转换到有效推进实施上来,建设高校将从凝练学科方向、编制建设方案转化到全面落实上来。

  主要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推动建设高校深化认识,通过座谈会、宣讲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解读“双一流”建设精神实质,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交流经验,采取典型引路的办法,带动帮助建设高校开好头、起好步、走对路,抓好建设落实。二是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和相关政策举措,通过高校在内的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深入论证提出新时期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标准,一方面为建设中期评价指导和周期评价作准备,另一方面把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办法的过程变成建设高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成为推动“双一流”建设的有力抓手,引导“双一流”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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