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按照“积极稳妥,有序衔接,科学公平,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艺术体育类专业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突出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建立完善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机制。
二、改革目标
从2018年起,提前划定艺术体育类参照分数线,考生在知分知线知位次的情况下填报高考志愿;对在我省招生且使用统考成绩的高校,其艺术体育类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校考高校依据各高校录取原则分层次沿用“1+1”顺序志愿模式录取;增加考生志愿填报数量,提高考生与高校的双向选择机会以及考生志愿匹配率和录取满意度,更好地为考生和院校服务。
三、改革措施
(一)艺术体育类专业划线提至志愿填报前
由于各招生院校在甘招生录取原则各不相同,为了较为准确划定艺术体育类专业分数线,保证“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效果,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划线工作一直安排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后进行,但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没有参照线,而是通过预估分数线并结合往年录取情况填报,给志愿填报带来较大困难。从2018年起,将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划线工作提前到填报志愿之前进行,按照招生计划、专业课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划定艺术体育类专业参照分数线,同普通文理分数线一起向社会公布。
(二)艺术类专业批次设置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设置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一批分A、B、C三个段次进行投档,A段为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且按照乐器种类招生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B段为省属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段为除A段和B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类本科二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为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省内外艺术高职(专科)批高校。
(三)艺术类专业志愿设置
艺术类本科一批A段、C段实行“1+1”顺序志愿,即设置2个高校志愿,一个第一志愿,一个第二志愿,每个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艺术类本科一批B段、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四)体育类专业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本科一批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二本及以上本科高校;体育类本科二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三本及民办高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高校为使用我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外体育类高职(专科)层次高校。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9个高校志愿,每个院志愿设6个专业及一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五)投档顺序
按照本科一批(A段、B段、C段)、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的顺序进行投档,每个批次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顺序与原始志愿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