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须知
1、 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2月16日17:00。
2、 报考音乐学(师范)专业的考生可以加试器乐,凭八级以上考级证书报考登记。音乐表演(通俗音乐)专业演唱和演奏不能兼报。
3、凡涉及钢琴、器乐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自带考试曲目的乐谱。声乐、钢琴、视唱科目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试,考生随机安排考场。声乐考试统一安排钢琴伴奏。
4、考生凭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笔试科目(练耳、乐理、)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技能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视唱、视奏)严格按规定时段进行考试,迟到或误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考完所有应考科目后才能离开考场。
5、乐理、练耳科目考试采用机读卡答题,请考生自备2B铅笔。
6、考生在专业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化浓妆、不穿演出服、不穿鞋跟高于5 cm以上的高跟鞋。
7、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以作弊论处,凡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其所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以及文化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作弊构成违法的,按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醒:
考生的成绩通知书由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来源:重庆招考